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哺乳期间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

哺乳期间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由于《子女抚养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父母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父方生活: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生活环境明显对子女抚养不利;母亲工作性质特殊,不便于抚养子女;或者母亲违法犯罪,不利于抚养子女等。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二、哺乳期是否可以离婚在哺乳期内,孩子年龄尚小,出于对子女利益的保护,在这段期间如果夫妻要离婚的话,是有较多限制的,但这并不是说哺乳期不可以离婚。哺乳期离婚的问题取决于夫妻是诉讼离婚还是协议离婚,还取决于是妻子提起离婚诉讼,还是丈夫提起离婚诉讼。(一)丈夫提起离婚诉讼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妻子处于哺乳期的,男方提出离婚是不可以的。但是,在女方哺乳期期间,男方提离婚并非绝对不允许,如果女方有重大错误,或因婚后与人通奸怀孕,或者分娩期间与人乱搞两性关系等,人民法院查明属实,可以受理该离婚案。(二)妻子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女性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可以提出离婚。如果女性决意要在哺乳期离婚,经法院审理查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的,法院依据事实情况可以判决离婚。尤其是男方的过错使女方提起离婚,那么判决其离婚对女性和婴儿可能反而会更好,更有利于保障她们的权益。(三)夫妻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问题达成协议后,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婚姻法》没有对哺乳期期间的协议离婚予以禁止。因此,只要夫妻双方愿意且达成协议,那么夫妻可以在哺乳期办理协议离婚。夫妻在哺乳内如果想要离婚的话,此时对于男方起诉离婚,其实会受到一定的限制,除非男方有特殊的情况,否则法院一般都是不会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当然,这并不代表夫妻在哺乳期内就无法解除婚姻关系了,要是双方协商一致离婚又或者是女方提起离婚诉讼、虽然男方起诉离婚但有特殊情况的,那么最终满足了离婚条件要求,还是可能解除婚姻关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离婚后分割共同财产的原则是什么?
      一、离婚后分割共同财产的原则是什么无论是当事人自行协议,还是人民法院判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都必须坚持下列基本原则:(一)男女平等原则。夫......


·证明家庭暴力证据有哪些
      证明家庭暴力证据有哪些一旦遭受家庭暴力,作为受害者应当尽早的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在发生家庭暴力的时候,是收集证据的最佳时机。如果时间过长,......


·如何避免合作合同纠纷问题?
      如何避免合作合同纠纷问题?为了减少经营的风险和成本许多经营者会选择合作经营,合作经营同样需要签署合作合同,然而由于一些细节的疏忽和错误的观念......


·离婚了婚姻登记显示已婚吗
      离婚了婚姻登记显示已婚吗一、离婚了婚姻登记显示已婚吗一般,户口本上婚姻状况一栏,只有三种显示方式:未婚,已婚,离异。即使是再婚的,也是显......


·关于职务犯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当代社会,职务方面的犯罪在我国并不少见,这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我国对于这方面的打击还不够严重,因此需要国家加强力度进行打击职......


·交过土地使用费的房子的相关政策
      交过土地使用费的房子的相关政策土地使用费是来使用土地的过程中需要交纳的相关费用,与土地使用费息息相关的就是在购买房屋时的一些影响,拥有房屋的......


·如果朋友生孩子签字重婚吗?
      如果朋友生孩子签字重婚吗?朋友生孩子签字并不一定构成重婚,有婚外情不能等同于重婚。如果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不能认定为重婚罪。对重婚应做实质意义......


·保险合同成立后能否退保 一、保险合同成立后能否退保 1、
      保险合同成立后能否退保一、保险合同成立后能否退保1、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在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当事人不得解除合同。2、......


·法院能调取聊天记录吗
      法院能调取聊天记录吗一、法院能调取聊天记录吗可以。《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


·债权债务是企业日常生产经营中的经济业务
      债权债务是企业日常生产经营中的经济业务一个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必然要涉及到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应收票据等债权债务,所以说债权债务是企......


·证据三性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证据三性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一、证据三性根据诉讼活动中证明案件事实的客观规律,证据应当具有“三性”,才能作为有效的证据,起到证明案件事实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