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农村抚养费用每个月一般是多少夫妻离婚抚养孩子的一

农村抚养费用每个月一般是多少夫妻离婚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确定孩子的抚养费应该要多少:1、子女生活、就学、就医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较稳定的奖金;无固定收入的,可依当年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来定;3、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这与我国各地生活水平差异极大相联系。二、离婚后抚养费如何支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根据以上规定,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当事人可以选择用哪种方式,也可以由法院判决。三、抚养费要给到什么时候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在孩子成年后,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生活困难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我们发现因为在确定抚养费数额的时候,具体参考计算的因素比较多,涉及到了子女、父母,还包括了当地的消费情况。由此可见,在不同的地区,因为家庭情况的差异,那么必然就会导致最终计算出来的抚养费数额不一样。而即使在农村地区,影响抚养费的因素也还是那么一些。但要说每个月应该给多少的抚养费,很显然这个问题就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工伤在停工留薪期如何确定
      工伤在停工留薪期如何确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


·申请著作权在哪里申请2023
      申请著作权在哪里申请根据国家版权局《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凡作品的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的所有人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6年12月3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12次会议通......


·在外地身份证驾驶证丢了怎么补办银行卡
      在外地身份证驾驶证丢了怎么补办银行卡先去补办身份证,补办期间可以开具一张临时的,拿着临时身份证补办银行卡即可。一般银行卡挂失后7天才能补回新......


·公司要求员工加班可以拒绝吗?
      公司要求员工加班可以拒绝吗《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离异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夫妻离异其实也就是解除婚姻关系,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夫妻之间的关系被解除了,但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是无法割断的,因此在一方获得了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


·指定监护人的声明的格式是什么?
      指定监护人的声明的格式是什么一、指定监护人的声明的格式是什么?(1)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兹证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


·行政许可处罚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行政许可处罚行政强制执行方式有哪些一、行政许可处罚行政强制执行方式有哪些我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一)加处罚款或者......


·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对
      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对河南省所有建筑工程中质量要求规定,建筑公司在进行工程施工的时候需要按照管理条例中的......


·诉讼费收费标准有哪些?
      诉讼费收费标准有哪些?在司法诉讼过程中,除了律师的代理费以外,法院还会收取相关案件的受理费。如果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就应当按照相关的规定缴......


·非法集资刑事诉讼判多少年?
      在我国东部沿海地区,民间借贷这种借贷方式十分盛行,相对于从银行等正规机构借款而言,民间借贷蕴藏的风险较多,其中包括非法集资风险。这种违法犯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