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农村二婚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平均分配

农村二婚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平均分配,二婚离婚财产分割和一婚离婚时财产的分割区别不大,然后再根据我国现行民法典的规定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根据这一法律规定,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但在司法实践中,在财产分割时,如一方对夫妻感情上破裂有过错,负有主要责任,即出现一方有婚外恋或重婚的行为;一方对他方有虐待遗弃的行为;一方好逸恶劳,有封建思想等等。则在分割财产时,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相对多分割一些财产,以体现对无过错一方的保护和对过错一方的惩罚。二、再婚前一方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是否有权分割呢?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一般只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即通常一方再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是不能分割的,但这也不是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它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这两种情况下,另一方都可以分割。此外,如果结婚未满8年,但双方对一方婚前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另一方。三、离婚时,一方生活有困难怎么办?《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的帮助。夫妻之间因婚姻关系而存在的的抚养义务,虽然因为婚姻关系的解除而终止,但在离婚时,如果一方有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的帮助,但这种帮助是有条件的。综上所述,不管是城镇还是农村,二婚的离婚财产分割都和一般离婚没什么区别,在民法典中,要求离婚双方的财产应按照男女平等原则进行分配,有特殊情况的可提供证据证明一方少分或者不分得夫妻的共同财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借款合同的诉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借款合同当事人一般是金融机构与法人企业之间的借款关......


·打电话发短信算诉讼时效中断吗?
      打电话发短信算诉讼时效中断吗?民事诉讼的时效的中断,应当具备法定的情形。打电话提出履行请求,或者打电话同意履行义务等,可以构成时效中断。关于......


·别人欠钱不还我又没钱请律师怎么办?
      别人欠钱不还我又没钱请律师怎么办?一、别人欠钱不还我又没钱请律师怎么办?可以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起诉不一定非要有律师,不请律师也可以起诉,......


·今天我们要讨论的问题是单方交通事故可否认定工伤
      今天我们要讨论的问题是单方交通事故可否认定工伤。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了解什么是单方交通事故,所谓单方交通事故是指不涉及到第三方人员的受伤或死......


·女方现在提出离婚男方想要回彩礼可以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


·故意伤害他人一定构成犯罪吗
      实施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造成的后果可大可小,可能致人重伤,也可能并没有造成实际的伤害后果。那么只要故意伤害他人一定构成犯罪吗?可能很多人都不......


·保外就医医院鉴定一般要几天出结果?
      保外就医医院鉴定一般要几天出结果?保外就医医院鉴定一般要三个月左右才能出结果,如果伤情稳定、功能稳定,不再有反复就可以出具鉴定,有的鉴定很短时......


·过错推定是特殊侵权吗
      过错推定是特殊侵权吗?责任怎么算过错推定危害了他人的自身权益,过错推定是特殊侵权吗?责任怎么算?对于过错推定我国法律也有相关规定:过错推定是......


·行政处罚流时间的规定是什么
      行政处罚在法律地位当中跟司法管理不是一种性质的,而且一般的行政制裁确实不会影响到我们太多的,不过为了能够提高行政机关的执法效率,整个行政执法......


·网络发布消息侵犯名誉权、毁谤怎么处罚?
      一、网络发布消息侵犯名誉权、毁谤怎么处罚?《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


·拘留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行?
      有些人喝酒后去上班,如果被交警查到,构成醉酒的,会被派出所拘留,等待下一步的处理。这个期间,员工会影响到本职工作,对单位的正常秩序产生一定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