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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监视居住人住处指哪里?

一、被监视居住人住处指哪里?
  
  一般为犯罪嫌疑人的住处
  
  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三条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零八条 固定住处,是指被监视居住人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生活的合法住处;指定的居所,是指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为被监视居住人指定的生活居所。
  
  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予以逮捕。
  
  《公安机关程序规定》第九十八条 固定住处,是指犯罪嫌疑人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生活的合法住处;指定的居所,是指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为犯罪嫌疑人指定的生活居所。
  
  公安机关不得建立专门的监视居住场所,对犯罪嫌疑人变相羁押,不得在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留置室或者公安机关其他工作场所执行监视居住。
  
  《公安机关程序规定》第九十九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提请批准逮捕:
  
  (一)在监视居住期间逃跑的;
  
  (二)以暴力、威胁方法干扰证人作证的;
  
  (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的;
  
  (四)在监视居住期间又进行犯罪活动的;
  
  (五)实施其他违反来规定第九十七条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
  
  获得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是受到相关部门的监督的,个人应当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以免再次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身为中国公民的我们也应当知法懂法,不仅使用法律维护自己,同时也要适当行使个人权利。法律的制定是为能够更好维护社会秩序以及保护人们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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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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