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土地承包权诉讼时效的相关内容

土地承包权诉讼时效的相关内容 一、一般诉讼时效
  指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时效,这类时效不是针对某一特殊情况规定的,而是普遍适用的,如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表明,我国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
   二、特别诉讼时效
  特殊时效优于普通时效,也就是说,凡有特殊时效规定的,适用特殊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法律对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三、短期时效
  短期时效指诉讼时效不满两年的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
   四、长期诉讼时效
  长期诉讼时效是指诉讼时效在两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诉讼时效。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五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六条 “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海商法》第二百六十五条“有关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过从造成损害的事故发生之日起六年。”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
   五、最长诉讼时效
  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根据这一规定,最长的诉讼时效的期间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效最长也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通过上面的了解,我们知道土地承包权诉讼时效的详细内容。认真的了解法律,才能真正的保护自己。同时也可以知道,不要做违法乱纪的事。土地承包权对农民来说很重要,而农民对于法律知识又是非常的欠缺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怎样重婚罪?
      一、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怎样重婚罪?(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


·民事诉讼状要求有哪些
      民事诉讼状要求有哪些一、概念解释诉讼状又叫“状子”或“状纸”是原告及他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书面形式,又称“起诉书”。一般说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


·签订劳动合同未买社保怎么办
      签订劳动合同未买社保怎么办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补办社会保险手续,或者用人单位已经为劳动者办理了社会保险手续......


·非法集资法律责任是什么?
      非法集资是没有募集资金的资格或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募集他人资金的行为。一般来说,非法集资并不是刑法中明文规定的罪名,其具体罪名包括集资诈骗罪、......


·服刑期间有立功减刑最多减刑多少
      一、服刑期间有立功减刑最多减刑多少对于立功情节,综合考虑立功的大小、次数、内容、来源、效果以及罪行轻重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一般立功的,可......


·防卫过当的特征是什么
      防卫过当是由正当防卫转化而来的,构成正当防卫的,行为人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是不小心构成了防卫过当的话,就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承担责任了。在......


·集体商标是什么?
      集体商标是什么意思?申请有什么条件一、什么是集体商标集体商标(COLLECTIVEMARK),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专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


·有口供没证据多久放人
      看具体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于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刑事拘留。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的......


·公司法关于验资出资的规定
      公司法关于验资出资的规定是啥其实我们的公司法也是随着时间的变化,在不断的修订当中。所以说对一些正在经营企业和想要创办企业的人来说,要及时了......


·仓储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合同是约定当事人双方权利与义务的一种协议,如果合同的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的话,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仓储合同的保管人违反保管义务义务......


·关于申请专利权从何日生效
      专利权从何日生效1、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