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房子归孩子怎么办理?

离婚房子归孩子怎么办理?
  
  需要离婚双方和子女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孩子未成年前提,需要孩子父母凭孩子出生医学证明,代替孩子签字办理过户。
  
  过户前提,住房贷款还清,无抵押,有房产证,契税证明,土地证。
  
  《房屋登记办法》: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第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房屋,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监护人代为申请未成年人房屋登记的,应当提交证明监护人身份的材料;因处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离婚时怎么分割婚后按揭房
  
  离婚时,对于婚后办理按揭手续,但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房屋的归属问题,在司法实践中比较难处理。主要原因在于判决变更产权人,即意味着变更还贷人,如果银行不予办理转按揭手续,则判决得不到执行。若将房屋判决给非产权登记名义方,实质上等于变更债务人,应征得债权人(银行)的同意,若银行不同意,则无法判决。
  
  通常情况下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虽然产权登记在夫妻一人名下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揭的房屋也不例外。如无证据证明该房屋是以个人财产办理的按揭手续,在离婚时也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与通常意义下的房屋并无区别。银行拒绝办理转按揭的手续是没有理论依据的。
  
  一方面,不能以未经债权人(银行)同意而变更债务人(名义还款人)为由拒绝办理转按揭手续。按照上述的分析,这类案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实际还贷人是夫妻双方,并不是产权证上名义产权人或还贷人。
  
  另一方面,房屋产权在离婚时判决给任何一方都不影响银行的信贷利益,任何人作为还款名义人都不影响房屋作为抵押财产对债务进行担保。法院在判决时也不能仅仅以银行的信贷利益作为考虑的标准,将房屋判决给偿贷能力较强的一方。应该考虑对房屋的需要程度,依然坚持保护妇女利益或照顾抚养子女一方的原则进行判决。
  
  第三,根据夫妻对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原则,银行可以向离婚当事人任何一方追究责任。而根据规定,即使法院在离婚判决中或者夫妻双方离婚协议中对于夫妻之间债权债务的分配,也只在离婚当事人之间产生内部效力。
  
  判决或离婚协议确定由哪一方承担剩余债务中的具体的比例,不能对抗债权人(银行)。而离婚当事人一方因为连带责任超过自己应当承担的比例承担债务的,可以向对方追偿。
  
  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之后房子是可以归到孩子名下的,但是必须要办理赠与手续,作为父母双方也必须要陪同自己的孩子一起办理,前提是房子是属于合法的,而且没有任何抵押的行为,只要材料齐全,就可以很快办理过户到孩子的名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酒驾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起诉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酒驾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起诉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的,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这种不起......


·民事案件检察院抗诉是否中止执行?
      民事案件检察院抗诉是否中止执行?法律是怎样规定的?不管是针对哪一类的诉讼,对于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检察院都是有权进行抗诉的。那么在民事......


·债务人什么情况下可以不还利息
      债务人什么情况下可以不还利息1、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2、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3、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民法典分居半年可以起诉离婚吗?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新婚姻法分居半年可以起诉离婚吗的问题在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中有对应规定。平......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团伙犯罪处罚量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办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材料?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国家提倡个人开办公司,并且促进经济发展。而且现在也有很多人开办属于自己的工作室、公司,不管是开办工作室还是公司都要根......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期限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期限是多久?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期限一般是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法律规定的非法集资有哪些?
      我国刑法中对于可以吸纳公共存款的主体做了明确的规定,凡是不属于规定范围内的主体或个人的集资行为都定性为非法集资罪或非法吸纳公共存款罪,但是在......


·房产纠纷的起诉流程是什么?
      房产纠纷的起诉流程是什么?1、要确认案件的被告者。个人的话,可以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单位的话,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


·商标服务项目越多越贵吗?
      商标服务项目越多越贵吗?商标的服务项目越多越贵。商标的注册费用与商标代理机构的服务质量密切相关。商标注册费用,真的不是越低越好,商标对一个企......


·一、法律规定直接监护人是谁?
      一、法律规定直接监护人是谁?《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