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的方式是有两种

离婚的方式是有两种,一种是通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议离婚,另一种是当事人依法去法院起诉解除婚姻关系。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就关于财产以及债务的分割自愿达成一致,这种情况下,双方当事人要一起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去办理离婚手续。在这两种方式中,比较建议的是双方当事人进行协议离婚。协议离婚也叫自愿离婚。这种处理离婚的程序相对于诉讼离婚是比较快的。协议离婚的前提是,双方在财产的处理问题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上以及债务的分割问题上可以协商一致,这样双方当事人才可以协议离婚,意见不同统一还是那个处理不了是不能进行协议离婚的。协议离婚的时候,双方要提交一些相关的证明材料,双方当私人各自的身份证件、每人各两张2寸半身免冠照片、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其中离婚协议要把财产的分割、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债务的分割情况都要写清楚;姻登记处会对双方当事人讲清楚关于我国婚姻法里面,关于离婚的办理条件,以及确认关于离婚协议里面的内容是否是双方当事人的自己的意愿;双方当场确认签字,婚姻登记处作为监督的一方,离婚协议一式三份,婚姻登记处需要保留一份,经过婚姻登记处的审查之后,没有问题后就会颁发离婚证书了。取得离婚证书后,离婚以后的应尽义务,以及与子女的关系等等进行一个说明,取得离婚证书后,在法律上双方当事人就已经解除法律关系了。这里面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对于不具有民事能力公民,是不可以这样办理离婚手续的,属于在国外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当事人,也是不能这样办理离婚手续。另外一种离婚方式是通过向法院提起松松办理,是在不能协商处理离婚的条件下,诉讼办理离婚的手续要相对复杂一些。涉及到处理案件的时间上,以及想换的财产分割方面都是比较复杂的,法院处理案件是以提供证据为标准的,就一些争议比较大的事情,一定要向法院提供有利于自己的相关证据。第一次诉讼离婚不成功的,可以再次申请提起离婚诉讼,但是中间要隔一个时间段,所以诉讼办理离婚是非常耗费时间的,这对自己的个人时间损失也是比较大的。综合上文的内容,相信大家也清楚,在不同的离婚方式下,法律中规定的离婚手续不同。至于应该通过哪一种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结合自身情况考虑。通常满足了规定的离婚条件的,同时按照规定办理了手续,那么最终才能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老年人立遗嘱丧偶的怎么办
      老年人立遗嘱丧偶的怎么办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财产。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指在适用法定继承方式时,哪些人可以作为死者遗产的继承人在我国的法律中是......


·一、特大交通事故怎么处罚?
      一、特大交通事故怎么处罚?特大交通事故的处理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


·隐瞒犯罪所得检察院不批捕是合理的吗?
      一、隐瞒犯罪所得检察院不批捕是合理的吗?隐瞒犯罪所得检察院不批捕是不合理的。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会对犯......


·公司法人法律责任贷款怎么承担
      公司法人法律责任贷款怎么承担经济市场风云莫测,资金是一切发展的保障,大多数的公司都会出现资金周转不开,而急需用钱的时候公司法人就不得不向银行......


·打架事出有因算不算故意伤害罪
      打架事出有因算不算故意伤害罪?事出有因打架造成当事人轻伤的就构成故意伤害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


·育有两个孩子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可能会出于公平而做
      育有两个孩子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可能会出于公平而做出一人负责照顾一个孩子的决定,但实际上这样的抚养权分配会在实际生活中出现很大的问题,虽然是看......


·2次离婚被告都不到庭拘传找不到人会判吗
      会,法院起诉找不到被告人的,可以公告送达,然后缺席判决。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解决:(一)直接向人民法院提......


·劳动补偿金如何计算,计算标准是什么
      其实在我国法律中并没有关于劳动补偿金的说法,而只有经济补偿金。这是在单位的行为损害了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况下,需要支付给劳动者的一种补偿。那么......


·在劳动合同签完能毁约么
      在劳动合同签完能毁约么可以违约的,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只能就培训后的服务期和竞业限制约定违约金,其他情形都不得和劳动者约定违约金,约定了也是......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责任认定的处罚是什么?
      教育机构是培养人才的地方,教育设施的安全尤为重要特别是学校等地的教育设施,但是有很多人对教育设施的安全问题不重视,在知道教育实施有问题的时候......


·合同到期了可以起诉解除吗 一、合同到期了可以起诉解除吗?
      合同到期了可以起诉解除吗一、合同到期了可以起诉解除吗?合同到期了以后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起诉解除,但一般情况下,在合同到期以后合同终止,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