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收养的弃婴能不能解除收养关系

首先要看收养的弃婴,是否在我国法律上符合解除收养的条件。第一种情况养父母如果与已经成年的收养子女,家庭关系不好,甚至是非常恶劣的关系,没有继续一起生活的感情时,这时候可以解除养父母与收养子女之间的收养关系;第二种情况,养子女还是未成年,但是养父母没有尽到抚养的义务,有虐待孩子的行为,甚至是遗弃收养的子女,违反了身为父母应该尽到的抚养责任,考虑到孩子的健康成长,这时候也可以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收养关系;第三种情况在收养的子女已经成年后,不能尽到赡养的责任,经常打骂养父母、甚至是有虐待养父母的行为时,这个时候也可以解除养父母与收养子女的收养关系。按照经过协议要解除收养关系的,必须要经过双方当事人的同意才可以办理。收养的子女如果已经成年,那么只需要经过收养子女本人的同意就可以。如果收养的子女年龄还是很小,还未到成年的年龄,就要得到收养子女亲生父的同意,或者时当时送养人的本人同意才可以协议办理,处理的原则是要维护未成年收养子女的利益。办理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时候,就财产的问题要处理清楚,不能存在异议。然后去当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并且要说明自己的理由,经过公证机关的调查之后,如果符合办理条件,公证机关会为其办理公证,解除养父母与收养子女的收养关系。收养的子女与养父母双方达成了《解除收养关系》协议后。收养关系的解除得到了公证机关的公证,还要进行身份关系的解除,因为收养关系的解除只属于特殊关系的解除,收养子女还要与养父母去当地的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如果解除收养关系的时候,双方存在意见不统一,这时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处理,也可以经过相关部门的调节来处理,法院处理这种案件的时候,会以保护老人和儿童的利益为标准,根据实际情况来处理问题。根据实际情况来讲,如果养父母与收养的子女关系变得的恶劣,如果不解除收养关系,对双方当事人都没有好处,这时候如果祁总的一方主张要解除抽样关系的情况,都可以依照其意愿进行解除。特殊情况,不能因为收养的子女在身体上或者是生理上有一些缺陷、或者患有一些其他的疾病身体不健康的,养父母后来发现后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是不允许的,除了在送养的时候,对方有故意隐瞒,这种情况可以解除养父母与收养子女的收养关系。总的来讲,没有特殊情况原因的,考虑到双方的合法利益,以及有助于孩子健康成长等原因,经过法律上规定的程序收养弃婴的关系可以解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析产房子过户费用主要?
      离婚析产房子过户费用主要有哪些一、离婚析产房子过户费用主要有哪些?税类:①契税按产价2%;②印花5元。费类:①登记费80元;②交易手续......


·诈骗罪怎么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


·借钱后没有借条怎么起诉?
      借钱后没有借条怎么起诉?没有借条是可以起诉的,法院受理起诉的条件并不是必须要有借条,只要发生了民事纠纷,不能协商解决的时候就可以起诉。以下是除......


·建筑工程法规案例的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法规案例的内容有哪些案情陈述:某化工厂在同一厂区建设第二厂房时未做勘察,便将4年前为第一个厂房做的勘察设计成果给设计院作为设计依据,......


·放弃房屋继承权协议书去哪里开公证书
      放弃房屋继承权协议书去哪里开公证书一、放弃房屋继承权协议书去哪里开公证书?放弃房屋继承权协议应该到继承人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办理放弃......


·预谋犯罪中止应当怎样处罚?
      预谋犯罪中止应当怎样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中止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


·劳动纠纷申请法律援助要多久
      劳动纠纷申请法律援助要多久在当今社会中,为了保护员工和公司的利益,所以员工在入职之前都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劳动纠纷问题还是不能......


·委托合同司法解释是什么?
      委托合同司法解释是什么委托关系其实是受法律保护的,不过在司法实践的过程当中,委托关系往往也最容易引发双方的纠纷。其实双方在形成委托关系以后,......


·职工有什么情况不认定是工伤
      职工有什么情况不认定是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


·刑法故意伤害罪赔偿标准有什么规定?
      故意伤害罪这个罪名很多人都非常的熟悉,我国对于该罪也有明确的规定,一旦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就会涉嫌故意伤害罪,这个时候除了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之......


·借条过了还款时间还可以起诉吗?
      借条过了还款时间还可以起诉吗?借条的诉讼时效是从约定的还款期限到期之后,三年内有效。当事人可以对照手中的借条,如果还在诉讼时效内的话,要抓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