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医生误诊造成的意外伤害属于医疗事故吗?

医生误诊造成的意外伤害属于医疗事故吗有过错的误诊才属于医疗事故。临床误诊是指医生在临床医疗工作中因主观或客观因素的影响作出了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病情的结论,即医生在认识疾病过程中期望认识其本质而实际与疾病本质发生了偏离的现象,即医院丧失了应有的判断能力,而给患者带来了不必要的损害。二、误诊是属于医疗过错吗?1、误诊是否存在过错(过失)是医院承担法律责任的必要前提。2、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件49条规定,不属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然而,不属医疗事故不一定不存在医疗过错,民法典106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据民法典的过错责任原则,只有因过错(过失)所导致的误诊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责任。3、行为人对其行为的结果应当预见到但未预见到,或者虽然预见到而轻信其不会发生,以致造成损害结果的叫过失。衡量行为人是否有过失,应以行为是否“应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为依据,来判断诊断行为是否规范,诊断医生是否尽责。因为医学是个很复杂的学问,不但个体差异大,而且疾病发展也复杂,难免出现意外,关键是看医生能否尽职尽责,即医疗过错主要体现在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应当防范没有防范,这是一个基本衡量原则。三、临床误诊的法律责任临床误诊的性质不同,涉及到法律责任也不同,从过错原则上看,无过错的误诊不承担法律责任,有过错的误诊有以下几种法律责任。(一)医疗事故责任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活动中存在过失,即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不良后果,损害程度必须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件》规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卫生部《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的规定要求,且过失行为不良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即构成医疗事故,应当承担医疗事故责任。(二)民事法律责任人民法院在审理医疗纠纷案件时,对不构成医疗事故,但经审理能够认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的误诊行为,符合民事侵权构成要件的,应当依照《民法典》确定医疗机构承担责任。对技术性误诊,无论给患者造成何种程序的损害,都要由医疗机构承担民事责任。根据误诊给病人带来的损害,医院应赔偿患者因误诊误治增加的不必要医疗费、交通费,根据不同情况赔偿病人因营养支持从而支出的营养费,因误诊误治产生的误工费,如侵权后果严重,还要承担适当的精神抚慰金等。(三)刑事责任我国刑法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人员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综上所述,误诊的情况有很多种,只有存在过失而造成的误诊才属于医疗过错,所以在判定医疗过错的情况上会考虑是否有过失的行为,如果只是超出了正常的诊疗范围那么就不会构成医疗过错,反而还会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受害人负全责交强险是否赔偿
      一、受害人负全责交强险是否赔偿?赔偿,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一)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1000元(二)无责任医......


·婚内夫妻之间打借条有效吗
      婚内夫妻之间打借条有效吗婚内夫妻之间打借条是否有效婚内借条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相互写的欠条,就是夫妻间的债权债务。1、认定为对夫妻......


·刑罚的执行机关
        死缓、无期、有期徒刑——→由监狱执行(有期徒刑剩余刑期在1年内的,看守所代为执行)拘役——→公安机关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公......


·山东征地补偿标准
      山东征地补偿标准国家在发展,需要不断的修建铁路、医院等公益设施,也是为了人民群众的共同利益,为了使国家快速的发展,之前就需要对土地进行征地......


·违反公司法的主要法律责任有哪些?
      公司是当代经济的承载体,是推动社会会持续有利向前发展的助推剂。继而我国也出台了规范公司管理的相关法律。那么应该注意公司法的哪些事项呢?违反公......


·如何到法院起诉离婚手续
      很多人都说结婚容易但是离婚难,这个难主要是因为离婚时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不好分割,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不容易分。这些都应该双方在离婚时就协商好的,......


·拐骗儿童罪量刑是多少?
      拐骗儿童罪量刑是多少?《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拐骗儿童罪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拐骗......


·交通肇事罪条文是怎样规定的
      交通肇事罪条文是怎样规定的第一条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


·做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有哪些
      做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有哪些?做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有哪些一、委托医鉴办接受两种形式的委托: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


·刑事案件不支持残疾赔偿金吗?
      刑事案件不支持残疾赔偿金吗?一、刑事案件不支持残疾赔偿金吗?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只赔偿物质损失,不支持死亡及伤残赔偿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挪用特定款物罪立案的标准是怎样的
      挪用特定款物罪立案的标准是怎样的一、挪用特定款物罪立案的标准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