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2018年离婚财产证明如何提供?

2018年离婚财产证明如何提供?
  
  (1)双方婚前有何个人财产,如有,提供有关财产的品名、数量、规格、新旧程度及价值,购买时间、财产的存放地点等。
  
  (2)共同财产需提供的证据同个人财产
  
  (3)双方有无共同购置的私有房产,如有,提供房屋座落的地点、门牌号、间数、朝向、建筑面积和使 用面积、现在的使用状况、房屋的价值。
  
  (4)有无共同存款、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如有,需提供存款的账号、户名、金额存入储蓄所名称及 地址,是定期还是活期的有关情况,存单 现由谁持有。
  
  (5)现金情况:人民币、港币、外币,提供具体的数额,由谁掌握等证据。
  
  (6)提供合伙入股、个人经营等财务状况的证据。
  
  (7)债权:债权的数额等义务人的情况。
  
  (8)债务:提供有关证据。
  
  (9)双方经济收入状况(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离婚共有财产分割
  
  一、约定财产的处理方法
  
  现在,很多人为了避免财产纠纷,签订了婚前婚内财产协议,那么,离婚时,对婚前婚内财产协议是如何处理的呢?
  
  “约定优于法定”是民事法律中很重要的一条原则。《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1、书面形式的约定财产分割
  
  《婚姻法》第19条规定:前项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的好处是双方事先达成了协议,事后即使反悔,也必须按前述协议处理,因此,书面形式是最有效的约定形式。建议拟达成财产协议的夫妻或准夫妻能够尽量采取书面形式,草拟一份内容明确清晰、格式符合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协议。
  
  夫妻以书面协议的方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权利归属的方式,在中老年婚姻、再婚婚姻、夫妻双方财产差距较大的婚姻等可能发生财产争议的婚姻家庭中采用较多。
  
  2、口头形式的约定财产分割
  
  不采用书面形式的约定,是否也可以呢?回答是肯定。如果事先有口头协议,只要在分割财产时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法律的规定就可以不予考虑。
  
  但口头协议的一方当事人一旦不认帐,就只能认定没有约定或约定无效,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分割。
  
  二、夫妻共有财产的处理方法
  
  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
  
  夫妻共有财产具体主要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之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具体的应包括: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时的处理原则:
  
  《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有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以均等分割的方式判决,同时,也考虑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可以有所差别。
  
  以夫妻共有财产的投资,在离婚时的处理方法
  
  综合上面所说的,在双方对自己的财产协商不下的情况下,是可以直接走诉讼的程序,但是诉讼离婚就必须要提供双方财产的证明,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和婚前的财产以及约定的财产,这些都是必须要有证据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找齐,自己的胜诉可以性才会比较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非法侵占10万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非法侵占10万的处罚是怎么样的?《刑法》第270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


·一、父亲没有立遗嘱后妈的儿子能继承财产吗?
      一、父亲没有立遗嘱后妈的儿子能继承财产吗?继母的孩子和父亲形成扶养关系的就可以继承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


·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


·判处缓刑期间能外出吗?
      现阶段我国刑法中的相关规定越来越完善,对于缓刑方面的规定也越来越健全。但是很多人还是对缓刑方面的法律问题抱有疑问,不知道判处缓刑的阶段是否可......


·股东提起民事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股东提起民事诉讼的条件是什么?股东就是企业公司持有一部分股权的人,对于很多股份制公司,股东不止一个,更多时候有很多小股东。股东在企业中有一定......


·去哪里起诉离婚,异地应去哪儿起诉离婚?
      众所周知,要是夫妻协议离婚的话,在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之后,就可以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但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此时应该去哪......


·承认出轨财产怎么分割对于一方的出轨行为
      承认出轨财产怎么分割对于一方的出轨行为,首先要确定该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怎么写?
      房屋买卖合同是房屋出卖人与受让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内容包括买卖当事人、标的、价格、交房时间等,其中违约责任条款也是必不可少的。那么具体的房屋买......


·知情的情况下走私自首能判多少年
      知情的情况下走私的基准刑是三年,自首一般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即最终量刑是2年左右。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


·司法鉴定赔偿标准中轻伤是怎样规定的?
      找专长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刑事辩护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医疗纠纷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在诉讼过程中,由于......


·开发经营企业资质问
      开发经营企业资质问开发商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开发经营企业经营销售房预售应当向消费者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