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共有

共有,共有指至少有两个人共同拥有的物品或财物。共有可以区分两类,一种是按份共有,另一种是共同共有。(1)按份共有,按份共有是指当事人超过了2个人的(这里就包括2个人的情况)依据协商一致按照各自拥有的对这项财产的份额享受其所拥有的权力,但同时也要分担相对的义务。(2)共同共有,是指共同享有一项财产的人不区分份额,平等对财产享有所有权。每个人没有权利义务的大小之分。财产,财产指公民拥有的物质财富,一般来说,财产分为动产、不动产和知识财产(即知识财产权)三种。分割,分割就是把一个整体的东西或有联系的两个以上的东西分开。共有财产分割的原则:(1)国家或者集体、他人享有所有权的财物,以及一些非法所得的赃物、犯罪所得等等其实是不允许进行分割的 ;(2)分割财产应该以大家集体协商同意后再进行,不能对团结和睦的精神有所破坏。若大家意见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3)若共有人之间有签订财产分割的合同,那么分割财产应照着合同条例分割不得擅自修改。而一般我们可以根据财产共有人的意见和要求与财产性质对财产进行分割,有以下三种分割方式:(1)
  当共有财产为金钱、粮食、书本等有实物的可以进行实物分割的物资时,通常以实质分割的方式分割共有财产。这样即不会影响到共有财产的使用价值和用途,分割更加方便简单。(2)
  当共有财产无法实际作出分割,比如一方一半这样,又或者在分割之后可能会对其原有价值造成损害的,在共有人都不愿意拥有实物的情况下,可将共有财产进行出售,所得资金由共有人按比例分配共有财产。要是共有人中有一方愿意接收共有物,可以由该人接收。其接收的共有物中超出他应得的价值份额可以以金钱等实物方式补偿给其他共有人。(3)存在上一种情况的时候,即:共有财产无法实际作出分割,又或者在分割之后可能会对其原有价值造成损害的。也可以按照实际情况分析酌情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保外就医
      保外就医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经有关机关批准取保在监外医治。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


·非法集资罪最少判多久?
      一、非法集资罪最少判多久?对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罪规定了三个档次的处刑:1、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买卖合同已成立怎样证明
      买卖合同已成立怎样证明1、以要约和承诺的方式订立合同的,证明要约、承诺生效的信函、数据电文,诸如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证据......


·保险公司会倒闭吗
      保险公司会倒闭吗?投资理财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而购买保险是投资理财的重要方式,保险公司会倒闭吗?很多朋友在购买保险的时候都会考虑这个问题,这毕......


·法律规定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至于罪犯所患何种疾病属于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需要由执行机关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


·第二次起诉离婚一定判离吗
      第二次起诉离婚一定判离吗一、第二次起诉离婚一定判离吗没有法律规定第二次起诉离婚必须判离,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


·刑事诉讼意见证据规则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意见证据规则是怎样的?刑事诉讼意见证据规则是怎样的?1、相关性规则证据的相关性主要从四个方面理解:其一,相关性是证据的一种客观属......


·一、合伙财产分割纠纷起诉的流程是什么?
      一、合伙财产分割纠纷起诉的流程是什么?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


·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办法是什么?
      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办法是什么?征地是每一个城市都要经历的,因为城市要发展就要进行土地建设,土地不够用了就要征地。征地也不是让农民们白白损失,而......


·医疗欺诈需要哪些证据2023
      医疗欺诈需要哪些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68条规定,我们可以将医疗欺诈可以定义为:......


·被依法行政拘留最长管多久
      行政拘留最长管多久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在我国行政拘留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如果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