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同居受法律保护吗?

离婚同居受法律保护吗?离婚后私自同居是非法的,其婚姻关系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想真正的恢复夫妻关系则需要到民政局重新办理登记,才是合法夫妻。原因是男女双方履行婚姻登记是确认合法婚姻的必要程序,办理离婚手续后,原夫妻关系就已不复存在。二、法律如何规范这种离婚后私自同居的行为?1、告知可以申请复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需要申请复婚登记。即离婚的当事人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复婚登记。此时才是法律承认的婚姻。针对离婚后私自同居的这种不作为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2、解除其非法同居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规定:“离婚后双方未再婚,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应当解除其非法同居关系。”三、离婚后私自同居所生育的子女怎么办?在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诸如非婚生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或债权债务等事宜,人民法院应一并作出处理。1、抚养问题的如何解决——对于离婚后私自同居所生育的子女,分手后仍应承担抚养义务。而抚养费的承担应该实际负担能力以及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对于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2、财产分割问题如何解决——相对于婚生子女而言,私自同居所生育的子女为非婚生子女,他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如继承权。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因此财产分割仍然与婚生子女一样享有财产分配的份额。离婚后同居是不受法律的保护的。而且,在离婚之后,夫妻双方所生育的孩子,两个人都是要负有赡养义务的。绝对不是说,离婚之后孩子判给谁了,谁就养孩子。这个想法是错误的,而且也是法律所禁止的。所以,在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还是要懂法比较好。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拆迁人提供的拆迁安置房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拆迁安置房需具备三个条件:1、符合设计规范;2、每套房屋面积不低于45平方米;3、要符合国家安全和技术标准,具体说要有房屋验收合格证,所有的......


·酒后驾驶机动车一次会记几分
      酒后驾驶机动车一次会记几分?1、酒后驾驶机动车一次扣12分。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


·起诉离婚分割财产怎么分配?
      起诉离婚分割财产怎么分配?起诉离婚分割财产一般情况下,财产平均分配,债务均担。但是如果存在过错方,另一方取得相关证据在财产上可能会有相应照......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一)合法原则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一)合法原则。合法是劳动合同有效的前提条件。所谓合法就是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首先......


·哪种情况可以申请交通道路违法行政复议?
      哪种情况可以申请交通道路违法行政复议?行政复议从字面上看是指对第一次行政审议的结果不服的人再次向相关部门申请的行政行为,行政复议的申请需要......


·民法典手机录像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民法典手机录像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手机录像遗嘱的有效条件是:1、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2、必须请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


·对于员工的工资,一般是由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而定的,但这也必须
      对于员工的工资,一般是由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而定的,但这也必须要符合法律的规定,不能低于国家的最低工资标准。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员工工资......


·公司商业秘密包括哪些内容?
      公司商业秘密包括哪些?商业秘密类型包含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具体如下:1、技术信息:是指符合商业秘密定义的非专利技术。例如:技术设计、应用实验、......


·上班20天没有签劳动合同不发工资怎么办?
      上班20天没有签劳动合同不发工资怎么办?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并不影响当事人工资待遇的获得。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索要工资,超过一个月仍不签合同的,可......


·根据法律规定怎么帮别人立遗嘱?
      根据法律规定怎么帮别人立遗嘱?一、根据法律规定怎么帮别人立遗嘱?根据法律规定帮别人立遗嘱需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是真实的按照当事人......


·我国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规定是什么
      我国制定的刑法作为一部办理刑事案件的实体法,是需要与之相对应的程序法才能够得到很好的实施的,所以通过刑事诉讼法也能够看到我国的法制还是比较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