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非法占用农用地是否有单位犯罪?

非法占用农用地是否有单位犯罪没有单位犯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的法律以及有关行政法规中关于土地管理的规定。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如何判刑?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条 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三、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犯罪主体是什么?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自然人非法占用耕地,主要是指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实施了非法占用耕地行为的自然人。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凡违反该程序私自占用数量较大耕地的居民均可构成本罪的主体。单位非法占用耕地,主要是指单位在国家建设用地、本单位发展建设和乡(镇)村建设用地过程中,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行为。综上所述,我国非常重视土地的使用,所以对于农业用地方面有严格的规定,如果有人非法占用农用地的,只要数量达到了一定的标准就会进行立案,公安机关则会介入调查,而对于该罪的处罚,一般是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积极应诉。其次要搜集证据
      积极应诉。其次要搜集证据,主要是对方要求费用及计算标准的合理性问题,就是要看对方的索赔是否合理。如果对方没有起诉你的保险公司,要求对方追加保......


·私募基金的风险控制制度是什么样的
      私募基金的风险控制制度是什么样的第一章目标和原则第一条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保护特定客户资产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特定客户资产业务的规范......


·哪些罪不能取保候审2023
      有哪些罪不能取保候审⑴累犯;⑵犯罪集团的主犯;⑶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⑷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⑸暴力犯罪(轻伤案件除外)以及其他严重......


·别人抢注商标申诉流程是什么
      一、别人抢注商标申诉流程是什么?1、商标在注册过程中①提出异议:在他人抢先申请注册公司商标的时候,可以在对方注册商标的初审公告期3个月内提......


·一、关于非婚生子女争夺抚养权的内容是什么?
      一、关于非婚生子女争夺抚养权的内容是什么?关于非婚生子女争夺抚养权的内容是: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


·软件著作权登记提交的说明书有什么要求
      相比我们您都知道知识产权的存在,其体现了我国在知识经济时代对个人知识的保护,软件著作权也一样,软件的开发者拥有对其成果保护的权利,避免他人进......


·离婚时未取得抚养权怎么办
      现如今,大多数的家庭都只有一个子女,而要是夫妻离婚的话子女就只能跟随其中一方生活,对于另一方来讲就无法获得直接抚养的权利。那在离婚时未取得抚......


·一、根据民法规定什么叫交通事故赔偿?
      一、根据民法规定什么叫交通事故赔偿?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赔偿指的就是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根据责任划分的比例,由双方当事人承担一定责任的赔偿义务。......


·作为被告方庭前应诉准备工作是什么
      作为被告方庭前应诉准备工作是什么?被告上庭前的工作主要是被告收到人民法院的起诉状副本后,对起诉状中原告所提出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要进行认真......


·一、醉驾在检察院认罪认罚如何进行陈述?
      一、醉驾在检察院认罪认罚如何进行陈述?参考如下:因法律意识淡薄,一时糊涂走上了犯罪道路,现在万分后悔。本人自愿认罪,接受法律的惩罚,恳请法院给......


·合同诈骗罪如何量刑
      合同诈骗罪如何量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个人合同诈骗,数额不满5000元的,单处罚金刑;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为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