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本人对工伤鉴定不服应该怎么做

本人对工伤鉴定不服应该怎么做
  
  (一)对《工伤认定决定书》不服的救济
  
  1、行政复议:
  
  (1)申请人——①用人单位;②受伤职工或直系亲属; ③工会组织。
  
  (2)被申请人——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
  
  (3)行政复议机关——①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的上一级劳动部门②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
  
  (4)申请复议期限——①不予受理: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②对工认定结论不服:收到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60日内。③逾期不作工伤认定:期满后60日。
  
  (5)复议申请提交的材料——①复议申请书。②工伤认定机构做出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书或工伤认定决定书。③申请工伤认定时提交的相关材料。
  
  (6)行政复议的受理——收材料之日起5日内。
  
  (7)行政复议的审理与决定——受理之日起60日内。
  
  2、行政诉讼:
  
  (1)受理的三种情况:
  
  ① 对劳动部门的不予受理或工伤认结论不服。
  
  ② 对行政复议不服。
  
  ③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复议决定。
  
  (2)起诉期限:
  
  直接起诉为收到不予受理或工伤认结论之日起3个月内;经复议的为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
  
  (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救济
  
  在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后,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在这里,需要注意三点:
  
  (1)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指的是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或工伤职工所属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能力鉴定的初次申请是他们中的一方所提出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未提出初次申请的他方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也应当有权提出再次鉴定申请,这是保护其自身合法权益的需要。
  
  (2)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不能申请劳动仲裁或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这种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主管的范围。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只能通过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来寻求救济。
  
  (3)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对此,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不得再次申请鉴定,亦不得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就再次鉴定申请作出最终的鉴定结论后,应当履行对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的送达义务。
  
  若出现对工伤鉴定不服的情况,一定要相信法律的公正性,依照法律的规定规范申请复查程序,切不可冲动行事。对复查相关的具体细节以及材料的准备可以咨询律师或者申请法律援助。只有遵循和依照法律程序才能最大地保障当事人的利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续签合同申请书格式
      续签合同申请书格式现在很多事情都需要签订合同,那关于合同中的相关知识大部分人可能有所了解,但是假如合同到期了呢?有需要什么办?合同到期后,在......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二十六条【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指挥人员或者值班、值......


·醉驾酒驾都会造成一定的交通事故,因此,在我国醉驾和酒驾都是绝
      醉驾酒驾都会造成一定的交通事故,因此,在我国醉驾和酒驾都是绝对不允许的。但是,可能您也知道,相比起来,肯定醉驾要比酒驾更为严重,因为人在喝醉......


·办遗嘱公证要带什么资料
      办遗嘱公证要带什么资料当事人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已出境的,提供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


·行政诉讼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有什么情形
      行政诉讼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有什么情形一、行政诉讼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有什么情形(1)原告诉被告不作为的理由不能成立的。(2)被诉具体行政行......


·占有改定与简易交付的区别有哪些
      占有改定与简易交付的区别有哪些?1、生效时间不同:简易交付是买卖合同生效后,所有权转移。占有改定是买卖合同生效后,双方又成立了允许出卖人继续占......


·签订担保合同要注意些什么
      在借贷关系当中,有的时候会涉及金额比较巨大的借贷,在这个过程当中,如果双方仅仅是凭借一纸合同的话,是没有办法让双方放心的,那么此时就很有可能......


·监外执行期间一直怀孕还可以监外执行吗
      监外执行期间一直怀孕还可以监外执行吗如果监外执行期间又怀孕的,可以继续监外执行。监外执行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患有严重疾病需要......


·手指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在工人面临的人身伤害中,手指受伤应该是最普遍的。如果是在工作岗位上受伤,工人要向单位提出工伤鉴定请求。经过鉴定后,工人会拿到一份鉴定意见书。......


·福建省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虽然最高法就盗窃罪的数额标准作出了相应的司法解释规定,但说实在的,在我国不同的省市,因为当地的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就导致同样的数额在不同的地区......


·什么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是指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司财产,情节轻微伤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必须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