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取保候审了检察院批捕会收押吗?

一、取保候审了检察院批捕会收押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1、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2、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3、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4、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起诉到法院后,法院有权根据案件情况同意继续取保候审,也有权取消取保候审,依法予以逮捕,并移交公安机关执行。二、取保候审期满后怎么办?在侦查或者审查起诉阶段已经采取取保候审的,案件移送至审查起诉或者审判阶段时,如果需要继续取保候审,或者需要变更保证方式或强制措施的,受案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和移送案件的机关。受案机关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的,应当重新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对继续采取保证金方式取保候审的,原则上不变更保证金数额,不再重新收取保证金。取保候审期限即将届满,受案机关仍未作出继续取保候审、变更保证方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决定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受案机关。受案机关应当在原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作出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和移送案件的机关。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该遵循相关规定,这个时候犯罪嫌疑人允许在家里。如果其违反规定,擅自离开居住地,或者有新的犯罪的,检察院会取消取保候审,批准逮捕,这样其会被关押到看守所。在取保候审期满后,检察院也会考虑更改强制措施。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刑事拘留当天算不算期限
      刑事拘留当天算不算期限一、刑事拘留当天算不算期限?刑拘期限不算当天的,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来计算的。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


·检察院公诉后一般涉黄案件多久定罪
      检察院公诉后一般涉黄案件多久定罪?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


·老板随意开除员工该怎么办
      虽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作出了保障,但实践中仍有一些私人老板,不顾法律的规定,而随意的开除单位员工,给劳动者造成了......


·要怎么判定小孩的抚养权
      抚养权是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


·转继承还能发生代位继承吗
      转继承还能发生代位继承吗?转继承中没有代位继承,转继承不同于代位继承,两者的区别在于:(1)基础不同。代位继承是基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


·业主可以追究开发商哪些违约责任?
      业主可以追究开发商哪些违约责任??业主可以追究开发商哪些违约责任??1、缺证延期;交楼是问题出现比较多的环节。法律规定,交楼时建筑部门必......


·销售假冒伪劣产的口罩会负什么法律责任
      销售假口罩要负的法律责任有:1、违约责任。《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


·广东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广东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广东省在城镇化建设方面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对于因建设需要失去土地的农民,政府会支付一笔补偿款。这笔费用包括土......


·民事诉讼诉讼费谁承担?
      现实生活中,要是遇到了民事方面的纠纷,当事人一定要结合实际的情况,选择恰当的方式来解决,这样对纠纷的处理和自身利益的维护也是有很大帮助的。而......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委托书范本是怎样的
      一、刑事案件审查起诉委托书范本是怎样的写清被告人现在处所。具体包括在押被告人的羁押场所和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处所。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


·商标转让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商标转让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商标转让合同的注意事项1、商标权转让合同的转让人在合同生效后,在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不得再在与受让商标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