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人身损害案件诉讼时效

人身损害案件诉讼时效就人身损害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候,当事人需要格外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这是很重要的。那么人身损害案件诉讼时效是多久呢?具体又是如何起算的?对此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我们搜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您解答。
  一、人身损害案件诉讼时效是多久
  《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4种情形下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其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8条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
  二、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的起算
  1、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对于因交通事故受伤害的,当事人申请交警部门调解未达成协议的,诉讼时效从取得调解终结书之次日起算;当事人就损失达成赔偿协议的,诉讼时效从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算。对于伤害不明显或受伤害时未曾发现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2、超过诉讼时效,但双方当事人对损害赔偿又达成协议的,应否保护。根据《民法通则》及最高院有关诉讼时效批复的精神,笔者认为应予保护。
  3、后继损失诉讼时效的计算。受害人因事故身体收到伤害需要长期治疗的,由于诉讼时效的限制,其不可能在一个时效期间内主张全部损失。权利人应当在损失发生或可以计算损失的依据取得后1年内主张权利。
  综上,人身损害纠纷适用的是特殊诉讼时效规定,此时法律规定人身损害案件诉讼时效为1年,通常是从受伤害之日起计算,但此时要求必须是伤害明显。而诉讼时效,也是有可能中断、中止的,当事人一定要注意这些情况。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讨债技巧-远交近攻催款兵法
      在军事、政治斗争中,“远交近攻”策略应用甚广,每每战果显著。若能将之灵活巧妙地用于催款清欠工作中,同样会取得重在成功。  “远交近攻催款兵法......


·买卖不破租赁房租给谁买卖不破租赁租金一般是给新房东
      买卖不破租赁房租给谁买卖不破租赁租金一般是给新房东,因为实际上房屋所有人已经变更,债权人也发生了变更。《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


·2023刑事诉讼办案流程期限表有吗?
      2018刑事诉讼办案流程期限表有吗?是有的;1、侦查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


·人民检察院关于批捕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人民检察院关于批捕的规定据《刑事诉讼法》第90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两种处理......


·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企业与员工相互熟悉的一个过渡期
      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企业与员工相互熟悉的一个过渡期。虽然是过渡期但是劳务关系双方也均需遵循法律规范,正确确定自己的权利和履行法定义务。那......


·法律规定抚养费应给到何时
      一、法律规定抚养费应给到何时《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分,负担费用的多少......


·经济案件犯罪中止的判罚是什么?
      经济案件犯罪中止的判罚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


·在我国如果起诉离婚有什么费用
      如果有意通过诉讼的这种方式解除夫妻婚姻关系的话,要知道诉讼离婚是一个比较耗时耗力的过程,最重要的是相较于协议离婚来说,诉讼离婚过程当中可能需......


·居间服务费合同范本应该如何拟定
      居间服务费合同范本应该如何拟定居间服务费合同范本应该如何拟定(一)居间服务费合同范本居间服务费合同范本甲方:法定代表人:职务:住所地......


·离婚调解书与离婚证是一样的吗
      要是夫妻是在法官的主持下调解离婚的话,那此时法院需要作出离婚调解书,然后送达给当事人,需要注意这个离婚调解书也是与离婚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卖合同诉讼标的有规定吗
      一、买卖合同诉讼标的有规定吗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所争执的需要通过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予以解决的民事、经济法律关系,亦即当事人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