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2023打架斗殴怎么处理?

打架斗殴怎么处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你们这属于是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行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二、打架斗殴犯罪的类型(一)如果仅仅是故意伤害性质,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犯罪,如果致人轻伤以上的,涉嫌“故意伤害罪”;(二)如果是随意殴打他人的性质,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犯罪,如果致人轻微伤以上、或者持械随意殴打他人的,涉嫌“寻衅滋事罪”;(三)如果是双方聚众斗殴的,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犯罪,双方一般五人以上的,涉嫌“聚众斗殴罪”。三、打架斗殴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处罚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根据本条规定,只要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在故意伤害案件中,如果案发前因为被害人有明显过错,被告人一怒之下失手将被害人致伤,情节明显较轻,且案发后被告人又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一般应从轻处罚或免除处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犯罪行为所引起的附带民事赔偿,是属于刑事法律调整的范畴,应具有惩罚性。刑法第36条作了明确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分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即使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才能予以免予刑事处罚。刑法第37条规定:“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械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打架斗殴在孩童世界看起来就像是无关紧要的小事,但一旦上升法律层面发生这种情况的惩罚后果是很严重的,被拘留还是发生在双方身体并无大碍的情况下,一旦事态加剧更严重的惩罚将会接踵而来,让人应接不暇。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微博上传视频侵犯肖像权吗?
      现在短视频成为流行,随手拍很常见,那么,微博上传视频侵犯肖像权吗?当未经自己同意的时候被作为他人拍摄视频里的主角被品头论足,这又是否是属于侵......


·工业炉砌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工业炉砌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砌筑工程在日常工程的修建过程当中的运用是非常广泛的,砌筑工程本身的种类也非常多,不同的砌筑工程在进行验收的时......


·公司股东可以用哪些方式出资
      公司股东可以用哪些方式出资公司法提到的共4种方式如下:1、货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货币,用以支付创建公司的开支和公司设立后的生产经营费用......


·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该怎么认定 ?
      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该怎么认定?一、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该怎么认定对于认定一般侵权行为来说,应该说加害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行为人的过错这......


·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指工作日吗?
      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指工作日吗?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指工作日吗?3天是指自然日历数。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试用期内,提前3天停......


·侵犯商标权后果有哪些
      侵犯商标权后果有哪些商标权是商标持有人对商标独享的权利,但是在实际生活中经常会有侵犯商标权的情况发生。对此法律规定的侵犯商标权的后果是什么......


·欺诈合同可以2倍赔偿吗?
      欺诈合同可以2倍赔偿吗?欺诈合同可以2倍赔偿,因为此时已经属于欺诈类型的合同,合同是无效的,可以要求进行解除,并且按照当时所约定的价款来进行两倍......


·非法集资拉下线有罪吗?
      非法集资拉下线有罪吗?一、非法集资拉下线有罪吗?如果是构成共同犯罪的,应该按照非法集资罪的共犯论处。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破产清算股权转让可以吗?
      破产清算股权转让可以吗?一般来说,股票的持有者享有同其持有的股票数量比例相当的权益及其责任,这部分权益和责任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股权。依照法律相......


·老人给儿女的房产遗嘱文本有哪些
      老人给儿女的房产遗嘱文本有哪些基本内容一、老人给儿女的房产遗嘱文本有哪些基本内容?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


·个体经营户注销手续有哪些?
      个体经营户注销手续有哪些?一、个体户注销需要办什么手续,流程是怎样的?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