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罚款标准是怎样的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罚款标准是怎样的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罪名及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5月修正)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罪名及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5月修正)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生产、销售假药罪罪名及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5月修正)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四、生产、销售劣药罪罪名及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5月修正)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劣药的药品。
  
  
  五、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罪名及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5月修正)第一百四十三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六、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罪名及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5月修正)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七、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卫生器材罪罪名及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5月修正)第一百四十五条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八、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罪名及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5月修正)第一百四十六条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九、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罪名及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5月修正)第一百四十七条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十、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罪名及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5月修正)第一百四十八条 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对应法条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5月修正)第一百四十九条 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不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本节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五十条 单位犯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我国法律对生产销售伪劣农药的处罚措施,按照案件的实际情况,对于生产销售的假冒伪劣产品,是否造成了伤亡事故,如果涉及到人员的伤亡,那么将会从重处罚。对于生产和销售是分为两种类别,但都是按照实际的生产以及销售量和金额决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数额如何确定?
      由于很多人都缺乏法律经验,法律知识普及不够广泛,当事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都很少能做到认真仔细,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的纠纷时有发生。那么,房屋......


·刑事诉讼法技术侦查的措施包括哪些?
      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是,对于一个刑事方面的案件,需要公安机关进行侦查破案,其中,对于一些符合法律规定的案件,将会采取技术侦查的手段。在......


·风季高空坠物应该怎么防范
      风季高空坠物应该怎么防范相信您在生活当中都听说过,因为高空坠物而直接导致过路人重伤甚至死亡的这种事情,除了他人故意不负责任的从高空向下扔一些......


·一、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冻结?
      一、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冻结?可以向法院进行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二)》第二十八条对离婚案件中涉及财产保全措施作出规定:“夫妻一......


·管辖权异议要交的材料有哪些?
      管辖权异议要交的材料有哪些?一、管辖权异议要交的材料有哪些1、管辖权异议申请书2份盖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份盖章3、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


·当欠款要不回来怎么办?
      当欠款要不回来怎么办?无论是生意场上,还是邻里、朋友、亲戚之间,借款是经常发生的。一般情况是你来我往,您和气生财,却也有人以各种理由推脱,耍......


·企业合同纠纷如何确定诉讼管辖地?
      企业合同纠纷如何确定诉讼管辖地?1、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2、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双方当事人住所地......


·诈骗数额巨大量刑标准河南省的规定是什么?
      诈骗数额巨大量刑标准河南省的规定是什么?河南省诈骗罪量刑标准:一、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实施细则》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被批捕后多长时间到法院?
      一、被批捕后多长时间到法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从检察院批准逮捕到案子移送法院,这中间需要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侦查期为两个月(案情复......


·一、我国规定什么是单亲监护人?
      一、我国规定什么是单亲监护人?长期与父亲或者母亲一方生活在一起的孩子,被称为单亲监护。二、监护人的规定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


·现在社会上都认为大学生毕业就是失业
      现在社会上都认为大学生毕业就是失业,其实并不然,如果在一个岗位上扎实的工作,并不存在辞职的情况,但是,如果对岗位不满意,才会失业,离职也分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