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期房离婚分割如何解决?

期房离婚分割如何解决?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处理可以分为两个方面:(1)夫妻一方特有财产的处理:夫妻一方的特有财产,归个人所有。(2)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房产归属问题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房产作为不动产,其物权的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遵循物权登记原则,除非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的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那个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就归谁所有。这是一般原则,在更多体现的人身价值的离婚纠纷中,本身婚姻的感情化,决定了此类纠纷的特殊性,而不能严格适用上述登记公示原则。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一方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转化为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原则上,除非双方有特殊约定,一方在婚前购置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婚后购置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房产问题的规定根据婚姻(三)条婚前一方签订房地产合同,并支付首付和银行贷款,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的财产归属的首付款,付款人的名称,首先,按照协议,自由的原则,其次,你无法到达的协议,法院可以作出一个决策属性国有产权登记方,这一次的抵押贷款,但要返回一方个人债务登记的财产权利,婚姻还款的数量及价值增加,根据具体情况物业,照顾孩子和妻子的权利和利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补偿。第七条规定的已婚父母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孩子的名字,在房地产归属。三、如何分割不同性质的房子1.婚前购买的商品房此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的房产。若该房屋由一方购买,则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如果该房屋是由双方共同付款购买的,则房屋由双方按份共有。2.婚后购买的商品房若房屋是双方婚后用夫妻共同房产购买的,则属于夫妻共同房产,不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房产,由双方共同共有。对于离婚案件当中的期房分割问题首先需要注意期房的归属问题。对于属于一方的财产在分割的过程当中归于个人所有。但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则需要依据情况的差异进行分割。对于期房的分割,其产值以及房产价值等都会作为共同财产的分割参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案件移送管辖后原告可以提出复议吗?
      案件移送管辖后原告可以提出复议吗?案件移送管辖后原告可以提出复议,据此规定,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


·怎么计算医疗事故赔偿金 医疗事故赔偿金就是指因医疗事故所要
      怎么计算医疗事故赔偿金医疗事故赔偿金就是指因医疗事故所要给患者做出的所有赔偿。实践中该怎么计算医疗事故赔偿金?这是很多人都想了解的内容,同......


·离婚后孩子变更抚养权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中有明确规定,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同时对未成年孩子的抚养权作出处理,即由父亲或者母亲实际取得孩子的抚养权。但在离婚之后,随着客观情形发生......


·增加注册资本还需要办理什么资料
      增加注册资本还需要办理什么资料一、增加注册资本还需要办理什么资料1、公司注册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企......


·收养子女需要配偶同意?
      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绑架罪中的非法目的会受到怎么样的处罚?
      一、绑架罪中的非法目的会受到怎么样的处罚?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


·一、十年合同到期能领多少失业金?
      一、十年合同到期能领多少失业金?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


·我国怎么处罚酒后驾车?
      我国怎么处罚酒后驾车1.酒后驾驶酒后驾驶,一经发现,暂扣驾驶证的时间延长为六个月,而且罚款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对于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罚也......


·一、试用期签了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试用期签了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可以。签合同后,在试用期的,那么可以提前3天申请辞职,办理工作交接后,第三天即可离开公司。公司不批准的,那么......


·建筑工程律师服务项目有哪些?
      建筑工程律师服务项目有哪些?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在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领域。1、为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提供招投标咨询;......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是怎样的
      众所周知,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对财产进行分割,而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只能对其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作出分割。那么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是怎样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