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借条与欠条的区别在哪儿

借条与欠条的区别在哪儿
  
  一、借条与欠条的区别在哪儿
  
  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而欠条是对以往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自欠条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如下:
  
  1、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2、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
  
  3、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抗辩或抵赖一般都很困难。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存在欠条形成事实。
  
  二、借条和欠条怎么写
  
  1、借条上只需将借款数额、还款时间、借款地点、借款人等与借还款相关的东西写清楚就够了,当然别忘了写上自己的名字。另外,如果不嫌麻烦,借款数额大、借款时间又长的话,债权人还可以去办理一下公证。
  
  2、建议复印双方的身份证,在复印件背面写借条。
  
  3、谁向谁借钱要表示明确,款必须用大写最后用整资结束。并且金额最好在同一行,不要断行,比如五仟八佰元整。
  
  4、欠条是付还欠物、欠款或索要欠物、欠款的凭据,所以在写欠条时不可潦草从事。同时欠条要好好保存,以防丢失。
  
  5、欠条乃人们在日常交往中的一种借还凭证,必要时可在立欠条时经由一定的法律程序(如公证),以防后患。
  
  6、欠条务必要字迹清晰,不可涂改。若不得不改动的,则需由改动方在改动处加盖公章(私章)或个人签名。
  
  7、欠条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1)标题
  
  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
  
  (2)正文
  
  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
  
  (3)落款
  
  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欠条则需署上立欠方个人的姓名。并同时署上欠条的日期。单位的要加盖公章,个人的要加盖私章。
  
  虽然很多时候借条和欠条都是混着使用,人们也没有对这二者作出过多的区分,于是就出现了在借钱出去的时候,对方给自己写的是一份欠条而并非是借条。如果仔细研究的话就会发现,一旦之后双方就此产生争议,其实对出借人而言是有不利的,所以保险起见在借贷关系中,当事人最好是先区分一下借条和欠条,然后针对不同的场合选择不同的来书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年最新湖北省恩施州巴东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湖北省恩施州巴东县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恩施州巴东县土地共分为四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信陵镇(西瀼口社区、营沱社区、白土坡社区、大坪社区、......


·现在出去找工作都需要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
      现在出去找工作都需要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以保障我们自身的利益。但有时因为种种的原因,我们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用人单位反而违反规定,想跟我们接......


·合同成立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的成立必须要具备一定的条件,那么,在法律上,到底合同成立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呢?合同的成立并不是结束,而是个开始,并且在这个开始后的过程中很......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可以查到吗?
      一、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可以查到吗?犯罪嫌疑人被批捕显然是可以查到的,可以到检察机关查询了解相关情况。批准逮捕,是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


·餐厅招用童工要怎么进行处罚
      原则上我国是禁止用人单位招用童工的,但对于未成年工的话,则允许单位录用。我国规定的童工是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而要是单位违法招用童工的话,那......


·门诊能否中断诉讼时效?
      一、门诊能否中断诉讼时效?一般门诊是不能中断诉讼时效的。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


·根据法律规定借条用不用担保人签字?
      根据法律规定借条用不用担保人签字?借条担保人必需要签字的,假如担保人是单位的,则应盖单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借款担保人与出借人建立担保合同联......


·一、自书遗嘱没有公证人有效吗?
      一、自书遗嘱没有公证人有效吗?是有效的。自书遗嘱就是不需要证人。自书遗嘱本来就是有效合法遗嘱的一种形式,效力仅次于公证遗嘱。但是它有严格的......


·非法经营员工怎么判
      非法经营员工怎么判一、非法经营员工怎么判视情况而定。根据刑法第231条的规定,单位犯非法经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未离婚可以起诉要抚养费吗
      我们发现很多时候都是在夫妻离婚之后,一方不按照约定或者判决支付抚养费的情况下,另一方才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那现实中......


·期房转让有什么风险
      在实践中,作为签订期房转让合同的买方,虽然可能不用担心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但还必须看到不予办理预告登记手续存在一定的交易风险。那根据实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