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铁路征地补偿步骤是什么?

铁路征地补偿新标准流程第一步:发布拟征地公告由市县级国土部门在拟被征地村集体范围内发布拟征地公告。第二步:征询拟被征地人意见由市县级国土部门会同拟被征地所在的乡镇政府,就拟征地公告的内容征询拟被征地村民的意见。第三步:对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调查登记由市县级国土部门同拟被征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拟被征土地的信息进行调查,并由国土部门进行调查登记。第四步:拟订“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由市县级国土部门按照审批机关对报批材料的要求拟订“一书四方案”,并将材料一并向有审批权的机关进行报批。第五步:发布征地公告征用土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省政府或国务院征地批准文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在被征地所在的村集体范围内对征地批文的内容进行公告。第六步: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县市级国土部门根据省政府或国务院所批准的征地方案,在征地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第七步:上报审批补偿安置方案县市级国土部门应当将草拟的补偿安置方案和听证会上各方发表的意见,逐一上报给本级人民政府进行审批。第八步:土地补偿登记被征地人应当在征用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明到公告规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开发商征地流程第九步:落实补偿安置后交付土地政府机关按照规定落实征地补偿安置后,被征收人则应当将土地按期交付。铁路征地补偿新标准2017规定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土地管理法》中删除。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国有土地补偿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铁路征地补偿的步骤是根据我们国家的现有规定来进行的,各地的政府是需要注意依靠规定来进行。同时,我们如果对征地方面不满意的话我们是可以向当地的相关部门提出异议的,然后相关的部门就会向上级汇报并且做出相应的措施,以保证我们广大人民的合法利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网签备案后是否需要去登记?
      一、网签备案后是否需要去登记?防止一房多卖,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网签不具备备案的法律效力,只能实现备案的管理效果。办理好网签后如果要实现法律效力还......


·爷爷去世第二顺位可以转继承吗
      爷爷去世第二顺位可以转继承吗?如果第二顺序继承人在遗产继承前死亡的,是可以转继承的,转继承的条件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2、继......


·离婚小孩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离婚小孩抚养费标准是多少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


·微信被骗钱怎么申诉一、申诉标准
      微信被骗钱怎么申诉一、申诉标准如果就本案而言,数额较小,没有达到2000元,尚不构成诈骗罪,但是已经违反了社会治安,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


·请求赔偿精神损失的情形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


·女方提出离婚是否分割财产?
      女方提出离婚是否分割财产?根据《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


·认定医疗欺诈需要什么证据
      认定医疗欺诈需要什么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68条规定,我们可以将医疗欺诈可以定义......


·工程质保金退回时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工程质保金退回时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工程建设完工以后,建筑单位会在给施工单位的工程款中扣除一部分用作工程质量的保证金,这一部分资金是在工程的......


·刑法酌定量刑法律规定是什么?
      刑法酌定量刑法律规定是什么?一、刑法酌定量刑法律规定是什么?刑法酌定量刑法律规定是存在着以下几种,酌定量刑情节。1、犯罪的手段。2、犯罪......


·根据刑法行为犯有无犯罪未遂?
      根据刑法行为犯有无犯罪未遂?行为犯可以有未遂犯,行为犯是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


·一、关于财产继承权的特征有哪些?
      一、关于财产继承权的特征有哪些?(一)继承权是自然人基于一定的身份关系享有的权利(二)继承权是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而享有的权利(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