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交通事故时常发生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交通事故时常发生,而交通事故所产生的因交通事故致死而获得的死亡赔偿金往往成为人们殷切关心的问题。首先我们需要明白它的定义是什么,因为这是影响该标准的因素之一。它指的是因交通事故因交通事故致死的人的死亡而导致的因交通事故致死的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的损失,之中损失不包括因交通事故致死的人的精神损失。从权利和义务角度来说,获得赔偿因交通事故致死而获得的死亡赔偿金,是因交通事故致死的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的权利。而从主体来说,该权利人是死亡因交通事故致死的人的近亲属而非近亲属以外的第三人。同时法律对因交通事故致死的人的近亲属也有限制。但因交通事故致死的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之间对因交通事故致死而获得的死亡赔偿又是该如何分配的呢?我国在《民法典》中对因交通事故致死的人的近亲属做出了限定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第二步是要分清是依据《民法典》还是保险法的规定。假设受害人不是保险的被保人,则从《民法典》的角度去考虑。如果一个因交通事故致死的人上述的近亲属都存在,该如何分配因交通事故致死而获得的死亡赔偿金呢,是否可以完全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来给予分配呢!因为因交通事故致死而获得的死亡赔偿金是因交通事故致死的人死后所产生的,所以它不属于因交通事故致死的人的遗产也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所以夫妻中生还的一方是不能对其随便处分的。在前述情况下,当然其他任何非死者的近亲属的以外的人都无法对该死者所留下的遗产主张任何的权利。由于我国的国情比较复杂,有完整现代法制体系建立较晚,我国对于因交通事故致死而获得的死亡赔偿金的具体分配明文规定。事实上,因交通事故致死而获得的死亡赔偿金作为一种对因交通事故致死的人未来可能产生的财产性收益的补偿,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如果进行分配是可以参照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的。《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因交通事故致死在活着的时候在未来可能支付的抚养费等。所以这样的规定是为了保障受害人及其近亲属的利益,充分体现了我国立法上人权保障的思想。依据《民法典》第1127条的规定,继承有相关的顺序,一般来说第一顺序由配偶、父母和子女共同享有,其性质属于法定继承。在前述情况不存在时,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其性质依然为依法继承。《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因交通事故致死而获得的死亡赔偿金的分配问题,不应适用《民法典》1130条之规定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均等分配的情形:其中应当考虑死者与奇景亲属之间的关系,还应当考虑未成年人。一般来说在类似案件中,法院当事人没有提及要分配的不会主动对其分配。如果是买了保险,就应该按照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分配。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盗窃罪犯罪既遂有哪些标准
      一、盗窃罪犯罪既遂有哪些标准1、关于盗窃罪的既遂标准,理论上有接触说、转移说、隐匿说、失控说、控制说、失控加控制说。主张失控加控制说,即盗窃行......


·适用缓刑情形具体有哪些
      一、适用缓刑情形具体有哪些我国法律对适用缓刑的条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只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即可适用缓刑。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


·衡量抚养费的时候都有哪些因素
      ?衡量抚养费其实也可以当做是确定抚养费的数额,现实中,由于各个离婚家庭的实际情况不同,就导致在计算出来的抚养费数额是不一样的。那在确定抚养费数......


·警察关押人没判刑期间叫什么?
      警察关押人没判刑期间叫什么?叫拘留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情况和理由,经部门领导审......


·个人工资条是不是隐私?
      个人工资条是不是隐私?一、个人工资条是不是隐私??工资条对每个个体来讲,确实是私密信息,但是否构成隐私要看具体情况。我国《工资支付暂行条......


·买卖合同保修附随义务什么情况下生效
      一、买卖合同保修附随义务什么情况下生效附随义务是指在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之间亦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为了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并维护对方当事......


·肇事撞到车逃逸第二天自首可以减轻处理吗?
      肇事撞到车逃逸第二天自首可以减轻处理吗?可以减轻处理,但已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罪”。只要在主观上为了逃避事故责任故意离开事故现场的,均构成交通肇......


·犯故意伤害罪有什么处罚
      故意伤害罪有什么处罚?达到了故意伤害的定罪标准,满足构成故意伤害主客观要件,依据主观恶意和客观结果的程度不同,量刑标准也不一。具体来说,犯本罪......


·协商解除出版合同可以吗
      协商解除出版合同可以吗一、协商解除出版合同可以吗协商解除出版合同是可以的。协商解除出版合同协议书甲方:(公司)乙方:(员工),身份证号......


·随着经济时代的飞速发展,买房成为大多数家庭里的头等大事,那么
      随着经济时代的飞速发展,买房成为大多数家庭里的头等大事,那么了解房产最新政策就成了日常了。房价是受多种因素影响随时波动的,没有一成不变的房价......


·房屋建筑面积不符,可以要求赔偿违约金吗?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商品房销售可以按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建筑面积计价。本案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