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刑事案件检察院不批捕的情况下和解有哪些

一、刑事案件检察院不批捕的情况下和解有哪些
  
  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行较轻,且没有其他重大犯罪嫌疑,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或者不予逮捕:
  
  (一)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
  
  (二)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者积极退赃、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
  
  (三)过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
  
  (四)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双方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和解协议,经审查,认为和解系自愿、合法且已经履行或者提供担保的;
  
  (五)犯罪嫌疑人系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在校学生,本人有悔罪表现,其家庭、学校或者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备监护、帮教条件的;
  
  (六)年满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量标准》第六条也做了类似的规定:
  
  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行较轻,且没有其他重大犯罪嫌疑,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认为没有逮捕必要:
  
  (一)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
  
  (二)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偶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者积极退赃、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
  
  (三)过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
  
  (四)因邻里、亲友纠纷引发的伤害等案件,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后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的;
  
  (五)犯罪嫌疑人系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在校学生,本人有悔罪表现,其家庭、学校或者所在社区以及居民委员会具备监护、帮教条件的;
  
  (六)犯罪嫌疑人系老年人或者残疾人,身体状况不适宜羁押的;
  
  (七)不予羁押不致危害社会或者妨碍刑事诉讼正常进行的其他无逮捕必要的情形。
  
  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我国的检察院在审理相关刑事案件的同时,按照相关的规定犯罪者犯罪事实较轻的、具有悔改的、年龄较大的等相关原因。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的,我国的检察院对这类犯罪者不予批捕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办理,维护我国的法律公平和相关社会治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代办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是什么?
      代办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是什么?可以让代理人去办理,此时需要自己的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需......


·聚众斗殴所有人全抓?
      聚众斗殴所有人全抓?1、组织、策划、指挥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应予立案追诉。2、积极参加聚众斗殴的,应予立案追诉。所谓“组织”,是指有目的、有计划......


·全款房屋买卖合同范本包括哪些内容?
      全款房屋买卖合同范本包括哪些内容?出卖方:_____(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国籍:_____(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地址:_......


·虽然说期房的风险很大,但受到价格的吸引,还是有不少人会选择购
      虽然说期房的风险很大,但受到价格的吸引,还是有不少人会选择购买期房,毕竟现在的房价越来越贵了,说不定日后连期房都买不起了。而对于购房者来讲,......


·房子过户是一种公示行为
      房子过户是一种公示行为,它仅仅是一种登记公示作用。显示该财产所有权人的变更,同时也会发生物权行为的效力作用。至于赠与,那是一种处分行为,是属......


·离婚诉讼财产保全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离婚诉讼财产保全申请的条件是什么?在离婚案件中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产生危机......


·私家车报废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私家车报废年限是怎么规定的?购买机动车的时候要注意,此时不管是购买的私家车还是货车,其实都是有一定的使用年限的。出于安全考虑,在使用到一定年......


·劳动部物业管理证书的报考条件是什么?
      劳动部物业管理证书的报考条件是什么?物业管理虽然说是属于公共服务行业,但是真正参与到物业管理当中以后就会发现也是一件对于相关的资质要求都比......


·借款人欠钱不还怎么起诉?
      借款人欠钱不还怎么起诉?一、借款人欠钱不还怎么起诉?起诉大概的程序如下:1、写好起诉书;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3、法......


·公司能否追究未实缴资本的股东的责任?
      公司能否追究未实缴资本的股东的责任?无论股东有没有实际出资,都要承担所认缴的注册资本的责任。企业因股东无实际出资或不足额出资,导致不能偿还欠债......


·各大银行的贷款合同违约金是多少?
      各大银行的贷款合同违约金是多少?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喜欢先享受,那么在享受的前提下就要进行贷款,房贷、车贷,在贷款时也需要签订贷款合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