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与出租车相撞误工费如何计算?

一、与出租车相撞误工费如何计算?
  
  按照出租车的每日实际收入乘以误工天数,然后再乘以你的责任比例。如果数目合适,你就给,如果你觉得要的太多,可以要求对方提供实际收入证明。
  
  二、撞了出租车和撞了私家车有什么不同?
  
  首先,出租车和跟咱们私家车,虽然都是小轿车,可是他们的本质是不同的,出租车叫营运车辆,而私家车叫非营运车辆。你开车是为了上班代步用,人家开出租车是生存的手段,吃饭的家伙,是要赚钱的。
  
  一旦跟出租车撞了,就意味着对方不仅仅要修理车子,还要因为修理车子而耽误上工,出租车司机在维修车子的期间就意味着没有了收入,所以,这个时候如果是全责的话,你不仅仅要承担对方车辆的维修费用,还要额外承担两个费用,一个是停运费,一个是司机师傅的误工费。
  
  而且,现在有许多地方的一些出租车公司有一个特殊的运营方式,是一个出租车两个师傅开,采用的是“双班倒”,白天一个师傅开,晚上换成另外一位师傅开,车子不闲着,一直在赚钱。那如果你遇到这种情况的话,这个师傅的误工费就要赔偿两份了。
  
  那如是撞了私家车,跟这个出租车有什么不同呢?如果对方想你索赔,说“车子撞了,我们这可是新车,你得赔我1万块钱折旧费,我去修车还耽误我上班了,陪我误工费”,如果遇上这种的索赔,就要注意了,这种要求似乎都有道理,但却是不符合法规。
  
  三、交通事故起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二)交通事故证据材料,主要包括:
  
  1、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2、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3、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4、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最好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
  
  5、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
  
  6、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
  
  7、其他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以上证据材料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相应增减,并按民事起诉状的份数提交给人民法院。
  
  (三)还需向人民法院提交原告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材料。
  
  当出现了交通事故后,是一定会给当事人造成一定的伤害和损失,那么也是需要支付事故责任方支付经济赔偿金的,如果与出租车发生了交通事故后,事故责任方式需要按照出租车的实际收入水平来支付误工费用,具体的误工费用可以经过双方协商来确定,如果无法协商就可以通过诉讼方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我国公民都知道醉驾入刑的法律后果可以说是非常严重的了,而且绝
      我国公民都知道醉驾入刑的法律后果可以说是非常严重的了,而且绝大多数的人对于我国醉驾的测量标准,其实心里面也清楚。但是仍然有部分司机在喝酒的时......


·耳膜穿孔轻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耳膜穿孔轻伤赔偿标准是什么?现实生活中,可能会发生一系列的伤害事故,比如耳膜穿孔就是其中一种,一般如果是轻微伤的话,不构成犯罪,只有轻伤及......


·争取抚养权应该注意什么?
      争取抚养权应该注意什么?一、争取抚养权应该注意什么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且达......


·行政处罚法调查程序包括什么?
      一、行政处罚法调查程序包括什么?行政处罚程序:行政处罚是对违法行为人的权利和利益的限制甚至剥夺,是一种较严厉的制裁行为,因此,行政处罚的适......


·卫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卫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是怎样规定的?您都知道的是,对于一些违反了我国行政法规的一些行为。相应的行政机关是可以对此予以进行规制的。但是这种归罪......


·试用期间受伤算不算工伤
      试用期间受伤算不算工伤根据相应的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发生事故是可以按照工伤处理的,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关于贯彻执行第18条规定,......


·1、无证驾驶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
      1、无证驾驶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


·抢劫预备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抢劫预备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为抢劫犯罪行为作预备的,准备的犯罪的人属于预备犯,可按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


·哪些情况下监护人的资格可以撤销
      哪些情况下监护人的资格可以撤销根据《婚姻法》和《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监护人存在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1、性侵害、......


·交通事故责任方不付钱处理要多久?
      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是需要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一般情况下,如果交通事故中出现人员的伤亡,责任方应对伤者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进行赔偿。那交通......


·离婚后债务无力偿还怎么办
      离婚后债务无力偿还怎么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借或所负的债务,待双方离婚后,该债务应由谁来偿还,目前做法不一。同时,实践中也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