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醉驾需要逮捕吗?

醉驾需要逮捕吗不可以进行逮捕。醉驾的拘役通常不能直接逮捕。如果醉驾拘役了,可以保释出来吗不可以保释。保释在中国称之为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拘役是刑罚,两者性质不同。申请取保候审要满足以下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申请取保候审的流程1、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2、取保候审的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除此之外,司法机关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取保候审。3、取保候审的执行。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第56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醉驾一般是不可以进行逮捕的。醉驾一般是处六个月以下的拘役,一般情节不是很严重的情况下都是可以判缓刑的,在被拘留以后,一般都不会达到批捕的条件,那么家属门可以进行办理取保候审。不过在次期间醉驾人员态度一定要好。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其他合同的解除有所不同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其他合同的解除有所不同,虽然企业和员工都是合同的主体,但是并不是由于个人意愿决定想解除就可以随意解除的。我国的相关法律对劳动......


·法律中规定的离婚行为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夫妻如果是因为一方具有《婚姻法》中规定的过错行为,从而造成夫妻最终解除婚姻关系的话,在这种情况下作为无过错方是可以在离婚的同时,要求对方进行......


·发生车祸误工费保险赔偿吗?
      发生车祸误工费保险赔偿吗?一、发生车祸误工费保险赔偿吗?交通事故保险如果是全险的话,保险公司应该赔偿。通常误工费包括工资部分,由全责方......


·未成年人犯罪是否判死刑?
      我国刑法对未成年犯刑事责任的规定集中体现在刑法典第17条和第49条的规定之中,这些规定相互配合,有机地构成了我国未成年犯刑事责任追究的法律机制。......


·公司注册变更协议书范本
      公司注册变更协议书范本众所周知,公司注册变更是需要登记或者签订协议书的。公司注册变更,包括注册资本的变更,注册股东的变更,还有公司注册地址......


·劳动仲裁调解书不按约定时间执行怎么办
      劳动仲裁调解书不按约定时间执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对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严格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执行的,对方......


·合同从什么时候起开始生效?
      合同从什么时候起开始生效?一、合同从什么时候起开始生效按照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其中,合同的成立,是指双方当事......


·对方先动手自己还手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对方先动手自己还手是否属于正当防卫?一、对方先动手自己还手是否属于正当防卫?首先我们必须了解什么是正当防卫?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


·一般案情轻的检察院会批捕吗?
      一、一般案情轻的检察院会批捕吗?1.轻伤害案件一般情况下都是不批准逮捕的,这个是全国检察院的惯例。因为故意伤害(轻伤)判刑很轻,检察院认为没有必......


·离婚协议书有债务范本是怎样的?
      离婚协议书有债务范本是怎样的?离婚协议书有债务范本之中最为重要的是突出债务的处理方式,此类协议书之中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男女双方自......


·钢材购销合同的法律风险与防范是怎样的?
      钢材购销合同的法律风险与防范是怎样的?找专长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合同事务律师债权债务律师劳动工伤律师钢材作为一种使用较为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