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规定有哪些?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规定有哪些1,可以办理宅基地使用证,不能办理房产证。因为,农村土地使用权不能买卖和对外转让,且房屋登记指的是在国有土地上所建的房屋;被当事人采纳则获得悬赏分。2,受土地使用权流转限制,农村房屋仅限于在本集体内买卖或者转让,对于外村及城市居民与本集体成员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或者合同,不管是否实际执行,都因为违反法律规定而从一开始就无效,故无权享受拆迁补偿。如果你是本集体人员,可以放心地买,只要在房屋转让时与出让方一起通过乡镇土地管理办公室向区县人民政府申请变更宅基地使用权证就可以了,如遇拆迁,也可以得到相应补偿。法律依据:1、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第四十六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根据《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农民建房的审批程序是:由农民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再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具体办理: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当先向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审批程序办理:(一)需要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市建设局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后,方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向市国土资源管理局申请用地,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划拨土地;(二)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审核报市建设局批准。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应当经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同意后,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回原籍村庄、集镇落户的职工、退伍军人和离休、退休干部以及回乡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村庄、集镇规划区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农村集体土地是我国特有的一种土地制度,这也是我国特殊的社会制度所决定的。如果当事人想要使用农村集体土地,是需要按照我国的相关规定才行的。在办理这些相关程序的时候,一定要得到相关的行政单位的批准和同意才能进行下一步,否则是无效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条件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条件有哪些?一、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条件有哪些?(1)出租人必须是通过出让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生产假药罪既遂标准是什么?
      生产假药罪既遂标准是什么?一、生产假药罪既遂标准是什么?生产假药罪既遂标准是达到我们国家刑法当中所规定的情节严重的程度就可以算作犯罪既遂,......


·死者全责交通死亡事故死亡方的交强险还赔付吗?
      死者全责交通死亡事故死亡方的交强险还赔付吗?在事故中如果是死者全责,交强险是否赔偿需要结合两种情况来确定,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


·公司注册时验资证明怎么开?
      公司注册时验资证明怎么开?验资证明简单来说就是检验资金的证明,是公司注册时必须的文件。然而新公司的创立者往往因为缺少经验,对验资证明怎么开......


·根据规定过节费扣个税吗?
      根据规定过节费扣个税吗?根据规定过节费会被扣个税。1、我们都知道生活中我们要缴纳一些税费,和我们密切相关的就是工资交税的部分,虽然近年来不断提......


·信用卡逾期还不上的后果是什么
      信用卡逾期还不上的后果是什么1、高额利息和滞纳金信用卡不还款持卡人将不再享受信用卡免息期,将从消费当天开始计收每天万分之五的利息,按月计算复利......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误工费怎么计算?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误工费怎么计算?手术等医疗行为属于人为可控范围之内,于是就有可能发生医疗事故,从而对当事人造成更大损害。我国各项法规都对人身......


·一、 公司雇员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公司雇员可以随时辞职吗?不可以适时辞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如果员工......


·非法集资财产一般会怎么处置
      非法集资的顾名思义,也就是说行为人所获得来的金额,基本上都是通过一些违法渠道得来的。那么我国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侦破非法集资案件以后,肯定要对......


·刑事诉讼法中程序违法是什么意思?
      我国执法机关在办案的时候或者法院在进行庭审的时候,都有着严格的办案流程和庭审流程。在这一过程当中不论对被告人还是原告人进行何种的审问,都必须......


·如果网贷后不给还清怎办
      随着经济发展,带动了人民生活的水平相应提高。他们对于物质的要求已不再满足简单的吃饱喝足。在其他的物质精神需求上,由于贫富差异,以及社会背景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