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老人去世后财产如何分割

老人去世后财产如何分割
  
  如果老人留有有效遗嘱,则按他的遗嘱执行。若没有留有遗嘱,由他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他的遗产,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的,由去世老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公民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老二若是先于“老人”去世‘ ,则由老二的子女代位继承老二应继承的份额;若老二后于“老人”去世,则老二应继承的份额,由老二的继承人继承老二应继承的份额,这叫“转继承”。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的不同点在于,转继承不限于“老二”的子女,而是由老二的全部法定继承人继承,包括他的配偶、子女、父母。
  
  老人去世后财产有合法遗嘱的按遗嘱执行。没有合法遗嘱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同一顺序继承人协商继承。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老人的遗产分割国家的有关法律有着具体的规定,但是生活中此类问题的解决容易产生纠纷,所以自己要积极的践行有关的规定,这样自己的利益就会有着重要的作用,然而有关的事情解决需要自己进行一定的资料调查,从而及时的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员工未签劳动合同离职的流程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的出台早就已经打破了过去的行政分配式的这种劳动用工体制,但是劳动合同制度的深入和推进并不不能忽略落实的并不足够完善的这一问题,实际......


·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概念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害及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单位可以是主体吗?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单位可以是主体吗??单位可以是主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人民法院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唯一机关,它对各类案......


·什么叫物上代位权?
      什么叫物上代位权?什么是物上代位权物上代位又称所有权代位,是指保险标的因遭受保险事故而发生全损或推定全损,保险人在全额支付保险赔偿金之后,即......


·二房东诈骗该怎么处罚?
      二房东诈骗该怎么处罚?二房东诈骗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


·完整版收养孤儿申请书范本
      完整版收养孤儿申请书范本收养孤儿的条件:1、收养人不得违反计划生育。2、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收......


·欠货款多久可以算诈骗?
      货款是买货方在接收到货物时就应该支付给供货商的款项,但是有的买货方会因为各种原因推脱欠货款不予支付,而这时供货方已经将货物提供给对方不能追回......


·可以对抢劫罪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抢劫罪本身属于重罪,《刑法》中明确规定了此罪的起刑点为3年有期徒刑,可见处罚的还是比较重,不过在一些情况下对起抢劫犯罪也是有可能从轻减轻处罚的......


·到底民间借贷的纠纷有哪些
      随着我国商品经济的繁荣和发展,各种形式的经济活动日渐频繁。同时,因为中小企业及个体经济组织面临的诸多融资困难、加之股票、基金的多种投资、理睬......


·起诉对方不给抚养费流程是什么
      如果双方有孩子那么在离婚的时候还要判决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没有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支付孩子的扶养费用。但是由于多种原因,会存在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况。......


·行政诉讼法逾期申请准予强制执行可以吗?
      行政诉讼法逾期申请准予强制执行可以吗?一、行政诉讼法逾期申请准予强制执行可以吗?不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