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民法总则关于高空坠物的依据规定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关于高空坠物的依据规定是什么?《民法典》第1253条关于高空坠物的依据规定是: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闲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若造成他人重伤或者重大事故,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相关法律依据民法总则对高空坠物的依据规定是什么,对于高空坠物砸伤路人的责任分担,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闲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若造成他人重伤或者重大事故,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民法总则对高空坠物的依据规定是什么,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二人以上依法承担按份责任,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值得注意的是民法总则草案通过后暂不废止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的规定不一致的,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塬则,适用民法总则的规定。对于无法确定侵权人的高空坠物致人损害,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不过这一条规则在法律制定时曾引起争议,在司法实践上往往也引发社会热议。三、预防措施有哪些对于防范高空抛物致死致伤事件,除了公民提高自身素质加强安全意识之外,物业或居委会等也要加强宣传引导,比如有的物业公司就发出了杜绝高空抛物等倡议和提示,部分内容值得借鉴:1.充分认识到高空抛物的危害性及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杜绝高空抛物现象;2. 家长注意言传身教,用规范的行为教育好孩子不要往楼下乱扔杂物;3.高空抛物事关人身安全,人人都有监督高空抛物行为的义务,请大家相互监督和提醒。高空坠物是近些年经常出现的一种情况,高空坠物由于高度的存在经常会造成不同人员的伤亡或者是物品的损坏等等事故的发生。除了国家对于高空违章搭建的打击行为之外,百姓之间也要互相监督和提醒,有垃圾或者物品应当及时丢弃,不要等到出事故才追悔莫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侵犯商标权犯罪法院怎么判定
      侵犯商标权犯罪法院怎么判定对于侵犯商标权这种行为,根据不同的情况会造成不同的法律结果,那么对侵权人的处罚也就是不同的。那么侵犯商标权犯罪法院......


·欠钱不还法院怎么样判
      若证据充足,欠钱不还法院一般会判决债务人还钱,甚至可能会强制执行。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


·配偶过世房子继承过户需要多少钱?
      配偶过世房子继承过户需要多少钱?一、配偶过世房子继承过户需要多少钱?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有一些费用发生,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


·九级工伤赔偿怎么赔
      医疗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伙食补助费: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交通、食宿费:到统筹地区以外......


·在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判决书中有哪些处罚?
      有些人在银行或金融场所工作,违反规定帮别人出具信用证明或者资信证明,对自己的本职工作失职,造成损失。构成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罪名认定就会受到......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制度。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直接抵扣税款的凭据......


·审判中询问专家辅助人的意见属于证据种类的哪一种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了八种证据种类,审判实践中对于专家辅助人发表的意见属于证据种类的哪一种存有争议。主要观点有两种:一种观......


·刑法中关于爆炸罪的立案规定是什么?
      爆炸罪是指故意以爆炸方法杀伤群众,破坏公私财产,对公共安全造成危害的行为。按中国刑法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本罪主要特征:(1)主观上出于故意。如以......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短期限有几月没有具体的规定的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短期限有几月没有具体的规定的,《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


·离婚关于抚养权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关于抚养权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离婚后孩子的归属,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父亲则需按月按法院的判决或双方协议的数额支付孩......


·疫情期间在家办公遭降薪合法吗?
      疫情期间在家办公遭降薪合法吗?1、疫情期间在家办公遭降薪是不合法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