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卖房者不迁出户口能否诉讼

卖房者不迁出户口能否诉讼根据户籍管理规定,一个户头只能上一户人,办理户口迁移涉及到行政部门的审批,属于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并且办理户籍的公安部门只能在行政相对人提出户口迁移申请时,才能依法定程序为其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办理户籍迁移行为并不是民事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所以人民法院不受理此种类型的纠纷。但是,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卖房者将户口迁出属于房屋买卖合同的一项附随义务。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房屋一经办理了过户手续,买房者即取得了该房的所有权,卖房者无权再将自己或其他人的户口滞留在原有的房屋中,户口迁移出去是卖房者的附随义务,即使房屋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户口迁移条款。买房者有权利要求卖房者履行这项将户口迁移走的义务,并将自己的户口迁入落户。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买房者可以起诉,通过要求卖房者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督促卖房者将户口迁出。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其它组织依法告诉(起诉),申诉、控告或司法机关依职责依追究他人刑事责任,由人民法院裁决的法律行为。诉,是指告诉、申诉、控告的意思和行为。讼,是法律行为,讼是指要由人民法院裁决的法律行为。如;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就是“打官事”。诉不是指辩论和辩护,它是诉的表现形式。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等解决问题的方式,不属于讼。起诉,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民事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由于管辖方面的法律规定较多,这里就不一一例举,您如需要进一步了解,可查阅有关法律规定。行政案件,一般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经过复议的案件,如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刑事自诉案件,由犯罪地所在的人民法院管辖。对于此类问题的解决方式是协商,所以自己需要做好一定的准备否则自己的权益维护就会失去一定的保障,因为在具体的问题处理中,如果自己不能合理的遵循有关的规定,最后受侵害的肯定是当事人,国家有关的补偿机制是完善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车祸全责撞死1人要坐牢吗?
      车祸全责撞死1人要坐牢吗?一、车祸全责撞死1人要坐牢吗?交通事故致死也不一定要坐牢,除非对交通事故负主要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


·法定继承财产怎么分遗产的分割由继承人具体协商遗产
      法定继承财产怎么分遗产的分割由继承人具体协商遗产的分割方式;继承人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调解确定遗产分割的方式;调解不成的,则通过诉讼程序,由人......


·请问送外卖是劳动关系吗?
      随着如今互联网的发展,各种外卖APP不断出现在人们视野中,“赚钱快”“工资高”这些标签吸引越来越多的人当起了“外卖小哥”。然而,我们也经常看到一......


·买新房子要缴纳的税费(一)买商品房需要交的税:
      买新房子要缴纳的税费(一)买商品房需要交的税:1、契税,购房总价的3-5%(不同的省市自治区税率不同),普通商品住宅减半,即1.5-2.5%。2、印花税,购房......


·一、出租人的单方解除权的情形有哪些?
      一、出租人的单方解除权的情形有哪些?出租人单方面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况有哪些呢?根据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以下情形,出租人可以单方解除房屋租......


·侦查阶段取保候审的禁止情形有哪些
      侦查阶段取保候审的禁止情形有哪些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八条: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


·被异议商标会承担侵权责任吗?
      被异议商标会承担侵权责任吗?1、被异议的商标不一定就需要承担侵权责任,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来判断。若是抢注商标造成的异议,那么由抢注的主体来承担......


·工伤认定要3个月吗?工伤认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我国对劳动者的保障措施正在逐步完善,国家规定企业应为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以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在劳动者发生工伤之后,如果经工伤认定确定为工......


·对于人们来说复婚又离婚财产怎么分离婚又复婚
      对于人们来说复婚又离婚财产怎么分离婚又复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


·售卖假货的法律法规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售卖假货的法律法规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一、售卖假货的法律法规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中1.生产者、销售者在......


·医疗期的工资如何计算?
      医疗期的工资如何计算?医疗期的工资计算方法是: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