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民政局变更孩子抚养权可不可以?

民政局变更孩子抚养权可不可以?孩子的抚养权变更不可以通过民政局变更,现行的两种方式如下:在男女双方意见一致的情况下,相较于到法院起诉需要走的法律程序,变更抚养权最快的方法无疑是双方协议变更。由于户籍管理部门在办理户口迁移时对提交的材料审查十分严格,不认可单独的《子女抚养权变更协议》,因此需要办理《子女抚养权变更协议》公证。办理子女抚养权变更公证,只需要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制定《子女抚养权变更协议》,然后到公证处申请公证即可。双方只要拿着《子女抚养权变更协议》公证书到户籍管理处即可办理户口迁移了。而当一方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而另一方不同意时,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即可。中国民政局起诉抚养权变更的条件是什么?1、原抚养人没明抚养能力。2、原抚养人有倾向或其它不良品质,对孩子教育不利。3、原抚养人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的。4、原抚养人而不和子女一起居住交由别人抚养的。5、原抚养人有其它违法行为而侵犯子女权利的。孩子母亲妨碍父亲探视孩子,并不能构成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有利原因。孩子由谁抚养,应取决于由谁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此外,要更换孩子的抚养权的话,只能出现如下情况,比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或者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情况,那么法院会予以支持。因此,民政局是不可以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的,民政局只是处理民事政务,结婚离婚登记的相关行政部门,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应该交由户籍管理部门处理,如果抚养权没有确认,应该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选择,监护人是否有能力获得孩子的抚养权,是否可以养育孩子。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城市道路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城市道路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主要依据是什么?为了保证道路的安全性,工程人员应该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质量检验办法和评定标准来对道路工程进行建设施工......


·逆向行驶与人发生车祸责任怎么分?
      机动车要是在道路上逆向行驶的话,可想而知这样的行为是多么的危险,尤其是机动车行驶的速度往往还比较快,因此导致车祸发生的概率就会被大大提高。而......


·超期羁押催办制度是什么?
      超期羁押催办制度是什么?超期羁押催办制度是由相关的专门工作人员来进行一个催办,这样的话,就无形当中给办理案件的机关一定的压力,让他们超过法定规......


·工伤轻伤二级可以请假多久
      工伤轻伤二级可以请假多久?工伤轻伤二级不需要和用人单位请假,因为享有停工留薪待遇。由于《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确认并没有具体规定......


·违反出资义务取消股东分红资格是否合法
      违反出资义务取消股东分红资格是否合法?合法,对于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公司可以选择的解决方式包括:1、减少资本,取消股权将股东未出资的部分从公司......


·拒传、假传军令罪是什么?
      军令,顾名思义,就是传达给军人的命令,军人应该严格遵守。但是,也会有人拒传、假传军令的,而这明显是违法行为,会对战争情况造成很大的影响,当然......


·宣告婚姻无效的诉讼时限是多久?
      宣告婚姻无效的诉讼时限是多久?一、宣告婚姻无效的诉讼时限是多久?宣告婚姻无效的诉讼时限是:1、有诉讼时效的情形:非自愿婚在非自愿方获得自......


·犯罪未遂只有口供可以定罪吗?
      犯罪未遂只有口供可以定罪吗?不能法律规定:《刑法》第五十三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


·政府或有债务的具体范围包括什么?
      政府或有债务的具体范围包括什么?在政府过去的交易事项中都会涉及什么潜在的责任义务?而或有债务的具体范围都包含了哪些?如果遇到这样的事件,对相......


·破产财产清算后转让的程序要求
      破产财产清算后转让的程序要求企业在无法维系生产运作、无法偿还债务等情况下申请破产,并正式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后,法院开始审查,由法院宣布破产后......


·人身损害诉讼时效起算点
      人身损害诉讼时效起算点人身损害诉讼时效起算点1、一般诉讼时效的计算对于人身损害的一般诉讼时效,最值得研究的是期间的起始计算,而对于人身损害赔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