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夫妻财产公证注意事项有哪些?

夫妻婚后财产公证需要注意什么1、婚后财产公证首先需要满足公证的条件。2、婚后财产公证最重要的就是对个人财产的举证及认定,在签订夫妻财产约定时,需要对约定的内容详细审核,避免出现笼统的字句。如若办理婚后财产公证的公证员比较负责任,则一般不会出现什么大的问题,如果公证员的能力或责任心达不到要求,则也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婚后财产公证有助于明确夫妻双方婚前财产的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归属,是解决婚姻、财产纠纷的可靠的法律依据,对于稳定家庭关系和财产关系,预防婚姻纠纷,保护夫妻双方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起到了良好的效果。二、婚后还能进行财产公证吗这个婚后是可以继续进行财产公证的。1、夫妻双方可以在婚前或者婚后对双方的财产进行约定。2、公证不是生效的要件,只是存在争议时,公证过的协议效力最强。3、公证肯定需要双方到场并签字。4、不便亲自办理的,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三、在办理婚后夫妻财产约定书公证时应注意的问题1、防止当事人借约定来逃避债务。夫妻一旦发生对外重大债务就可能会想方设法逃避债务,当事人也可能会选择夫妻财产约定来实现其逃避债务的目的。2、在约定的对外效力上,公证人员有告知的义务。婚后夫妻进行财产约定,除了为逃避债务这种各例外,往往是夫妻一方将从事个人合伙经营或私营企业,因该类经营个人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为防止经营失败的风险,特约定将婚后部分财产如房产或汽车等贵重财产约定归另一方所有。对于夫妻婚后财产公证,首先公证协议需要将自己婚前所有的名下财产确定清楚,在协议中,夫妻双方需要对一些关键字进行严格的审核,不要出现错误,不要模棱两可,万一日后出现财产纠纷的时候,机芯法律诉讼的时候便不好进行解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我国法律规定醉驾罚款多少钱?
      一、我国法律规定醉驾罚款多少钱?酒后驾驶: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


·专利侵权行为人该怎么确定
      专利侵权行为人该怎么确定一、专利侵权行为人该怎么确定专利侵权与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不同,具有侵权方式隐蔽、侵权人数众多、侵权手段复杂等特性。......


·一、非工伤劳动合同到期后必须要终止劳动关系吗?
      一、非工伤劳动合同到期后必须要终止劳动关系吗?非工伤劳动合同到期后并非是必须要终止劳动关系,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单位是否可以随意变动员工岗位
      劳动者在应聘用人单位的某一职位时,如果单位最终决定聘用劳动者为单位员工,并确定了员工的岗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实际工作一段时间后,单位是否可......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怎么可以脱离抚养义务?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怎么可以脱离抚养义务?当代社会,抚养义务在我国法律上是一种法定的义务,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未成年人子女的抚养是有父母进行的,......


·个人委托协议书的范本怎么写
      个人委托协议书的范本怎么写个人委托协议书范本委托人: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受托人:_________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第一条委托......


·民法总则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行为是否有效?
      我们在社会上做出的任何行为都可能面临民法典的规范,被法律调整过后的行为就被称之为民事行为,那么,民法典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行为是否有效?其......


·云南省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样本
      云南省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样本编号: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条项之规定和劳动合同第十八条项之约定,双方于年......


·买农村房屋要哪些条件
      在我国,不是所有人都可以购房农村房屋的,因为国家通过相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限制了农村房屋的买卖。其实,限制也就意味着附条件的可以,也即是说,只......


·我国洛阳市工伤鉴定在哪个部门?
      我国洛阳市工伤鉴定在哪个部门?洛阳现在的工伤鉴定应当去洛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去做伤残鉴定;1、在做伤残鉴定时,需要带的资料有:公司营业执照......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年限怎么确定
      因为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分为两个方面,即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而针对不同的损害,法律规定的年限不同,也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不同。那么交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