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2023年被骗传销的钱怎么要回来?

一、被骗传销的钱怎么要回来?被骗传销的钱是不能要回来的。传销参与者大概分三类:第一类是组织策划传销的,也就是传销盘的头目和骨干。第二类是介绍、诱骗、胁迫他们参加传销的,也就是发展过下线的人。第三类是参加传销的,就是最后一棒。三类人都构成了行政违法或刑事犯罪。按照《禁止传销条例》第24条的规定:第一类和第二类都要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第三类的钱都交了上去,已变成上线的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所以都要上缴国库,没有钱返还。二、参与传销的人会被抓起来吗?有可能会。打击传销的部门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商局、市监委),一个是公安机关(一般是经侦部门)。工商部门有行政处罚权,比如警告、罚款、吊销执照等,不能抓人,能抓人(刑事拘留)的部门有且只有公安机关可以。那么,参与传销的人会被怎么处理呢?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24条:(第一类)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类)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类)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也就是说:头目和骨干(第一类人)和发展过下线的(第二类人),如果构成了犯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只交钱还没赚着钱的(第三类人)会被责令停止参与传销,并可能被处2000元以下罚款。以上就是被骗传销的钱怎么要回来问题的相关解答,如果公民被陷入传销之后多数都是因为自愿想要得到更多的财富,而传销本身就是违法的行为,所以这些钱财只要被查处到了之后就会被判定是犯罪,所以就算公民认为自己是无辜的也不能将被骗传销的钱拿回来或者跟犯罪者要回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在我国婚前财产离婚后可以自己卖吗?
      一、在我国婚前财产离婚后可以自己卖吗在我国婚前财产离婚后是可以自己卖的,为了弄清婚前财产婚后出售的的价款应归属原夫或妻一方,或者是属于双方......


·一、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对方无保险怎么理赔?
      一、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对方无保险怎么理赔?无保险的就只能向交通事故的肇事方进行理赔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发生交通事故后,一般是按机动......


·融资租赁合同争议的解决
      融资租赁合同争议的解决,合同法规定有以下四种解决方式:一、协商解决。所谓协商解决,是指双方当事人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分歧采取平等主体之间,......


·最新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全文
      最新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全文?最新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全文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派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


·前妻纠缠报警管用吗
      此种情况之下,报警是管用的。报警之后,公安局可以先就具体情况进行简单的调解处理。如果依旧纠缠的话,可以要求派出所进行治安处罚,派出所应当进行......


·合同认定无效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认定无效的条件有哪些?《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


·网络电信诈骗的主要形式?
      网络电信诈骗的主要形式有哪些不管是网络诈骗还是电信诈骗,其实这都是当下比较新的两种诈骗形式,除了需要加强网络方面的监督管理外,其实更重要的......


·关于挪用资金罪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
      关于挪用资金罪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公司和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职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


·著作权侵权法律责任是什么?
      著作权侵权法律责任是什么一、民事责任是指侵权行为人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1、适用民事责任的侵犯著作权行为。第一,侵权行......


·二手房交易政策是怎样规定的?
      二手房交易政策是怎样规定的?根据我国税收法律法规,在二手房交易中的个人所得税缴纳上有一些优惠政策的规定,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1、对个人转让自用......


·股权质押需要股东会同意吗?
      股权质押需要股东会同意吗?一、股权质押需要股东会同意吗?股权质押需要股东会同意的,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申请人签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