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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能要回来吗?

定金能要回来吗?在什么情况能要回
  
  定金能要回来吗?在什么情况能要回
  
  1、自己违约的,不能要回定金。
  
  这里也会涉及很多原因,我们以买房为例:
  
  现在买房大多都是通过首付 按揭的方式,实践中,不乏会出现购房者因为自身的原因,导致不能买房:
  
  签合同交定金之后,购房者反悔不卖房;
  
  购房者没有办下来贷款手续,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2、属于对方违约的,可以要回定金。
  
  这里我们要特别注意,属于商家违约的,可以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
  
  确定对方违约,最基本的依据就是所签订的合同,在这里我们以买房合同为例讲解:
  
  在买卖商品房合同中,属于开发商违约的情形大致包括:
  
  (1)开发商没有售房资质;
  
  (2)逾期交房;
  
  (3)面积出现误差;
  
  (4)设备、装修不符合合同约定;
  
  (5)变更规划、设计;
  
  (6)房屋质量不合格;
  
  (7)未按期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属于买家违约的情形大致包括:
  
  (1)买家后悔不买房;
  
  (2)买家贷款贷不下来;
  
  (3)其他买家不买房的情形。
  
  商家违约拒退定金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双倍定金及支付相应利息损失。与此同时,你要注意准备一些相关证据材料,比如双方签订的合同、对方没有履行合同的证据、民事起诉状等。
  
  注意分清是定金还是订金,退订不退定!
  
  另外还要注意的是,实践中还有一个叫“订金”,订金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上的概念,一般理解为预付款,交付“订金”是先予履行债务的行为。如果一方违约,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经营者违约时,应无条件退款订金。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退订不退定”。
  
  我们在主张是否可以退还定金时,首先要弄明白是定金还是订金,然后再分析是商家违约在先,还是自己的原因。
  
  看到这里,都明白了交了定金之后,自己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因此建议广大消费者,在交付定金之前,要谨记这一点,切忌匆匆忙忙交付定金后,却要不回定金。而如果遇到对方商家违约,不愿意退还定金的,要积极起诉维权。选择起诉维权的,要准备好民事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一些证据材料比较难搜集的,可以委托律师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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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自己违约的,不能要回定金。
  
  这里也会涉及很多原因,我们以买房为例:
  
  现在买房大多都是通过首付 按揭的方式,实践中,不乏会出现购房者因为自身的原因,导致不能买房:
  
  签合同交定金之后,购房者反悔不卖房;
  
  购房者没有办下来贷款手续,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2、属于对方违约的,可以要回定金。
  
  这里我们要特别注意,属于商家违约的,可以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
  
  确定对方违约,最基本的依据就是所签订的合同,在这里我们以买房合同为例讲解:
  
  在买卖商品房合同中,属于开发商违约的情形大致包括:
  
  (1)开发商没有售房资质;
  
  (2)逾期交房;
  
  (3)面积出现误差;
  
  (4)设备、装修不符合合同约定;
  
  (5)变更规划、设计;
  
  (6)房屋质量不合格;
  
  (7)未按期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属于买家违约的情形大致包括:
  
  (1)买家后悔不买房;
  
  (2)买家贷款贷不下来;
  
  (3)其他买家不买房的情形。
  
  商家违约拒退定金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双倍定金及支付相应利息损失。与此同时,你要注意准备一些相关证据材料,比如双方签订的合同、对方没有履行合同的证据、民事起诉状等。
  
  注意分清是定金还是订金,退订不退定!
  
  另外还要注意的是,实践中还有一个叫“订金”,订金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上的概念,一般理解为预付款,交付“订金”是先予履行债务的行为。如果一方违约,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经营者违约时,应无条件退款订金。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退订不退定”。
  
  我们在主张是否可以退还定金时,首先要弄明白是定金还是订金,然后再分析是商家违约在先,还是自己的原因。
  
  看到这里,都明白了交了定金之后,自己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因此建议广大消费者,在交付定金之前,要谨记这一点,切忌匆匆忙忙交付定金后,却要不回定金。而如果遇到对方商家违约,不愿意退还定金的,要积极起诉维权。选择起诉维权的,要准备好民事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一些证据材料比较难搜集的,可以委托律师协助。
  
  定金在实践中很多人都会误以为为"订金",虽然读音相同,但"订金"却不具备定金法律上的性质。换句话说,若合同上书写的是“订金”,即使对方违约时,也不可以要求对方退还两倍订金,因此在书写合同时,注意书写。两个字不同,在性质就千差万别,从而大家一定注意定金的法律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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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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