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当别人公司法人代表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包括什么内容?

当别人公司法人代表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包括什么内容?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就是企业法人的行为,因而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本企业/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向第三人直接承担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只是向本企业/公司承担因自身过错而产生的民事责任。但由于单位违法可能会受到双重制裁,除了法人的单位责任外,法定代表人作为主管人员也应当承担个人法律责任。二、法定代表人的民事责任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因经营过错向法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民法通则》第43条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58.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对第三人责任后,可以追偿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赔偿责任。典型的案例如:签订、履行合同失职产生的赔偿责任2、法定代表人因单独或者共同侵害单位财产可能承担的民事侵权法律责任《民法通则》第107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3、因违法行为而受到的民事制裁--罚款、拘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如果查明企业法人有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所列的六种情形之一的,除企业法人承担责任外,还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给予罚款的处罚。如果做别人公司的法人代表,在我国的民法通则中是有着明确的规定的。需要注意的是,作为别人公司的法人代表,虽然不需要参与公司的业务与也不需要对于公司的各项决策进行表决,但是一旦发生法律问题时,该法人代表也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被交警扣了的无证驾驶摩托车怎么处理
      无证驾驶摩托车被交警给扣了的,要及时的去缴纳罚款,执行拘留,取回车辆。无证驾驶机动车的,将被处200到2000元罚款,并拘留15天以内;暂扣机动车,应......


·劳动合同内容包括哪些内容?
      近年来随着劳动者维权意识的增强,劳动合同内容包含哪些内容逐渐引起人们的重视。劳动合同中必须明确约定劳动合同的时间段、工作性质和内容、在劳动过......


·农村房子有土地使用证吗
      农村房子有土地使用证吗?农村自建房也有土地使用证,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


·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怎么办
      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怎么办一方当事人不按离婚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应当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


·回迁户买卖违约金最高为多少?
      回迁户买卖违约金最高为多少?违约金一般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0%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了适用情形、比例或者......


·代通知金概念
      代通知金概念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


·尸检程序规定有哪些内容?
      尸检程序规定有哪些内容?一、尸检程序规定有哪些内容?1、观察尸体及其周围的状况:(1)尸体的状态(位置和现场的关系);(2)与尸体有关的血痕、呕......


·行政诉讼第三人权利有哪些
      行政诉讼第三人权利有哪些公民和法人有权利在案件存在利害关系的时候申请参加行政诉讼,这便是行政诉讼第三人。虽然在现实生活中,您遇到诉讼案件的......


·中国对非法制造弹药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中国对非法制造弹药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一、中国对非法制造弹药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中国对非法制造弹药罪的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


·协议离婚财产怎么办理?
      协议离婚财产怎么办理?我们来了解下夫妻共同财产包括的内容:(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


·取保一年到期后怎么办
      要么是解除取保候审措施,要么就是变更为其他的刑事强制措施,不过具体处理方式还是要结合具体的情况确定。《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