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措施有哪些?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措施有哪些?
  
  一、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措施有哪些?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1、警告;
  
  2、罚款;
  
  3、行政拘留;
  
  4、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二、治安处罚的特点有什么?
  
  1、从处罚主体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实行“一元制”的处罚体制,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权集中由公安机关行使。
  
  2、从处罚程序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完全采用行政处理程序。
  
  3、从制裁的角度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属于中间制裁。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作为较重的一种行政处罚,与刑罚有着密切的关系。在我国法定的制裁手段体系中,治安管理处罚属于中间制裁。
  
  4、从处罚的强制性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具有警察强制性。
  
  三、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和从重处罚情况是什么?
  
  1、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1)情节特别轻微的;
  
  (2)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3)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4)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5)有立功表现的。
  
  2、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1)有较严重后果的;
  
  (2)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3)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4)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综上所述,打架斗殴、寻恤滋事、肇事逃逸等,很多时候不构成犯罪,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但是也触犯了治安管理条例,这样公安机关可以对当事人进行治安处罚,采取的手段主要是罚款、治安拘留、警告及吊销许可证等。当然,对于情节特别轻微、取得受害人谅解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免于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婚后证劵增值部分是否为夫妇共同财产
      婚后证劵增值部分是否为夫妇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


·自行车逆向行驶与汽车相撞责任怎么划分
      我国各城市都普遍的存在着非机动车违章的这种现象是有些太过于严重了,甚至有大多数的群众自己都亲身经历过因非机动车逆向行驶和大型的机动车相撞的真......


·什么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什么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包括国家所有和农村集体所有,很多人弄不明白什么是国家所有什么是农村集体所有,农村集......


·二婚离婚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财产继承权吗?
      在现代社会,离婚和再婚已经是很普遍的事情了,有时也会出现再婚离婚的情况,即人们常说的二婚后离婚。所谓的继子女就是二婚夫妻双方非共同亲生的孩子......


·房产证不能过户敢买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所以,只有取得房产证之后才可以合法的上市交易......


·未履行附随义务独立起诉合法吗?
      未履行附随义务独立起诉合法吗?不合法的,对于附随义务的诉讼时效问题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附随义务应不可单独作为诉讼请求起诉。目前,各国立法对附随义......


·继承父母房产是否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
      继承父母房产是否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继承方式,继承所得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可能因继承方式的不......


·土地使用证的类型有哪些
      土地使用证的类型有哪些土地使用权分为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出让土地使用权。1、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


·认定结伙斗殴几个人才算?
      认定结伙斗殴几个人才算?两个或两个以上。认定结伙斗殴行为,要注意区分和聚众斗殴罪的区别,聚众斗殴是指组织、策划、指挥或者积极参加聚众斗殴,破坏......


·公证房屋继承怎么收费的
      公证房屋继承怎么收费的继承权公证费按照受益额,也就是继承人所继承房屋经专业部门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2%来收取,较低收取200元。二、房产继承公证......


·没交过失业保险的能领失业补助金吗
      不可以领取。满足以下条件可以领取失业金: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