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恶意抢注商标五年抗辩是否合理?

恶意抢注商标五年抗辩是否合理?“恶意抢注”指的是:以获利等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同时,商标被恶意抢注建议收集相关证据并且能够支持《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那么才能证明商标被抢注。若被控侵权人若符合《商标法》第六十四条相关规定,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解决办法《商标法》第六十五条 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依法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商标法》第三十一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商标法》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商标法》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注意事项《商标法》第六十四条 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控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综上所述,对于商品的发布和生产是有一定的生命周期,在同一个行业中竞争是相当的激烈,而且还要预防其他行业跨行业,因此对于商品的发布必须要眼疾手快,时间就是金钱,如果只是注册个商标就要花费这么久,那么该商品就有可能被赶超,因此需要尽快解决抢注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租约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租约赔偿标准是多少?赔偿标准并没有法律规定,一般按照违约金标准支付,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


·满足什么要件构成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
      满足什么要件构成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一、满足什么要件构成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满足以下要件构成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


·控申不服批捕决定怎么办?
      一、控申不服批捕决定怎么办?根据《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可以向检察院进行申诉。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9条第3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


·公司法董事人数奇数的法律规定?
      公司法董事人数奇数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公司法董事人数奇数的法律规定有哪些董事会人数为偶数还是奇数在法律条文中并未明确的作出规定,但以我们的日......


·未签劳动合同自动离职还能仲裁吗?
      未签劳动合同自动离职还能仲裁吗?劳动者离职1年内,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拖欠的工资、奖金、提成等。1、去......


·签订的合同未生效如何解除?
      合同未生效如何解除在实务中,因为一些合同虽未生效,但是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为了维护守约方的权益,也可以解除已成立但是未生效的合同。合同当......


·单方起诉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单方起诉离婚的条件有哪些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


·工伤未鉴定公司以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办?
      我们都知道用人单位一般都是与劳动者签定了劳动合同的,双方也是受到了法律的保护,双方也不能违反合同,那么工伤未鉴定公司以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办?......


·支付的加班工资的情形有哪些
      支付的加班工资的情形有哪些一、支付的加班工资的情形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1......


·原配把小三打流产判几年?
      原配把小三打流产判几年?如果将小三打成轻伤及以上,打人的原配应负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是否构成轻伤,以法医部门的伤情鉴定为准。构成轻伤的涉嫌......


·怀孕期间公司倒闭赔偿标准是什么?
      我国的市场经济竞争那激烈,因此有很多公司在竞争的过程中出现倒闭或者被吞并的情况,公司倒闭直接影响的将会是公司的员工,因为员工直接会面临的是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