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解除劳动合同工龄计算是怎样的解除劳动关系后

解除劳动合同工龄计算是怎样的解除劳动关系后,单位需要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之后,再签订新的劳动合同的,工龄不连续,从你签订新劳动合同开始计算。相关规定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时,应按员工的实际工龄来计算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综上所述,当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还需要对你进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新的劳动合同一旦签订了,那么工龄是不会连续计入的,除非你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才会开始计算工龄。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与用人单位事先协商,协商一致后,再与对方解除劳动合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筑工程质量保修措施存在什么问题?
      筑工程质量保修措施存在什么问题?由于建筑工程是一种特殊产品,它的特性表现在产品的适用性、耐久性、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与环境的协调性。建筑......


·在我国认罪了判刑要等多久
      如果在还没有开庭之前犯罪嫌疑人就已经正式认罪了,那其实接下来等待犯罪嫌疑人的也就是法院确认具体的刑期了。但是人民法院当然也不会因为犯罪嫌疑人......


·开设赌场罪量刑罚金是多少?
      在生活中,总有一些人,藐视法纪,私自开设赌场,聚众赌博,这就有可能构成开设赌场罪。这是一种严重侵害法律尊严的行为,法律会给予严惩。那么,这种......


·合同法中违约金制度和定金制度分别指的是什么?
      民法典中违约金制度和定金制度分别指的是什么?1、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预先设定的或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不履行合同时给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应遵循以下几项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


·离婚后男人不付抚养费的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男人不付抚养费的抚养费怎么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


·商标注册的有效期为多少年?
      商标注册的有效期为多少年?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七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一、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注册商标有效期,是指......


·企业清算的情形有哪些?
      企业清算的情形有哪些?一、企业清算的情形有哪些?公司解散时,对其存在期间所发生的各种法律关系都应妥善了结,进行清算。公司清算的种类有以下几......


·酌定不起诉的定义是怎样的?
      酌定不起诉的定义是怎样的?酌定不起诉,又称相对不起诉或裁量不起诉。是检察官根据起诉便宜主义对自己拥有的诉权的舍弃而决定不起诉。我国现行的酌定不......


·购买商品房的操作流程是什么?
      购买商品房的操作流程是什么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是与开发商打交道,而此时就需要购房者能够小心注意,以免落入开发商的陷阱之中,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


·公司债权债务承接协议范本
      公司债权债务承接协议范本现如今经济社会在不断的发展,市场也变的越来越激烈,很多的公司都经不住市场激烈的战争,因此就会出现倒闭或者被其他公司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