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男女双方要求重新分割财产难吗?

男女双方要求重新分割财产难吗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二、财产分割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三、财产分割原则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因此,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男女平等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4、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对夫妻双方有约定,且约定合法的,按约定处理。约定规避法律或者无效的,按共同财产处理;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处理。男女双方离婚之后,在规定的期限里对离婚财产分割存在异议的,可以递交申请书到法院,要求重新分割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法院在经过侦查或者是审理之后,符合要求的行为就能给予支持,前提在于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车祸伤三根肋骨算伤残吗?
      一、车祸伤三根肋骨算伤残吗?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必须等伤者康复后才可以评定的。交通事故伤残伤残鉴定是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


·行政处罚申请执行时效是多久?
      行政处罚申请执行时效是多久一、行政处罚申请执行时效是多久?行政处罚申请执行时效是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时效届满之日起三个月之内。《行政强制法......


·农村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包括哪几种?
      农村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包括哪几种?一、农村拆迁补偿安置有哪几种方案?目前,我国法律对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方式一般有货币补偿和房屋安置两种方式,......


·盗窃罪公安局立案要多久时长?
      法律我们了解到,很多家庭都曾遇到过盗窃的事件,盗窃发生后应该马上选择报警,但有人就抛出疑问盗窃罪公安局立案要多久时长?以及盗窃罪的具体判定标准......


·二手房买卖合同必备条款是什么
      目前国家尚未出台二手房买卖的格式合同,一般的二手房买卖合同都是由当事人自己协商议定,当然也会适当的参考一下《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内容。而对于......


·手写合同生效吗?手写与打印的合同以哪个为准?
      手写合同生效吗?手写与打印的合同以哪个为准?一、手写合同是合同吗《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


·认罪认罚具结书样式是怎样的
      认罪认罚具结书样式是怎样的认罪具结书格式内容要求: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


·法院对介绍贿赂罪既遂的裁量标准是什么?
      法院对介绍贿赂罪既遂的裁量标准是什么?法院对介绍贿赂罪既遂的裁量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介绍贿赂罪】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


·高空坠物也不是故意的是否会受到处罚
      高空抛物现象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近年来,高空坠物致人伤亡的案例不断见诸报端,该类顽疾的久治不愈拷问着城市管理,也拷问着立法部门,事后......


·人民警察工伤认定以后可以享受哪些工伤待遇?
      人民警察工伤认定以后可以享受哪些工伤待遇?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


·个人所得税申报什么时候能退税
      个人所得税申报什么时候能退税?个人所得税的退税时间通常情况下是10天,但特殊情况也可以延长到30天。纳税人可自主选择下列办理方式:(一)自行办理年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