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批捕到期交给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是多长?

一.批捕到期交给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是多长?
  
  
  审查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在公诉阶段,为了正确确定经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是否应当提起公诉,而对侦查机关确定的犯罪事实和证据进行全面审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的一项具有诉讼意义的活动。审查起诉一般期限一个月到一个半月。发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刑诉法》规定补充侦查的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三款: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审查起诉阶段,案子由公安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这个案件,看是否构成犯罪,有无刑诉法第15条规定的情况,是否有必要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这段时间。
  
  
  【《刑诉法》规定的审查起诉期限】第一百六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上述审查起诉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已被羁押而言,对于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的法律未规定审查起诉期限。
  
  
  这里应当注意两种情况,一是检察院在审查案件当中,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需要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经公安机关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又移送人民检察院要求起诉的,检察院可以重新计算审查期限;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最多可以两次。二是在检察院审查案件中,发现该案件依照法律规定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属于另外一个检察院管辖的,或是由上级检察院指定将该案件交给另一个检察院管辖的,改变管辖后的人民检察院应当重新计算审查期限。
  
  
  综上所述,对于一些特殊情况下,检察院会直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批捕,以防止其逃脱而无法再追踪其行径,在批捕以后要在某个时间内对其进行审查,且必须要在规定时间内,如果超出时间,嫌疑人有权要求释放,因此检察院必须抓紧时间进行审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法律规定的商标权侵权行为?
      法律规定的商标权侵权行为有哪些法律规定的商标权侵权行为有哪些商标侵权行为的具体认定,应当依照商标法的规定,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商标法规定的侵......


·一、店面合同违约金怎么写?
      一、店面合同违约金怎么写?店面租赁合同违约金一般参照造成的损失进行计算,大概相当于3个月左右租金。如果房东违约提前收回门面,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


·营造安全、和谐的交通环境如果一味的只是依靠国家有
      营造安全、和谐的交通环境如果一味的只是依靠国家有关部门的话那也有些太不切实际,可不管国家通过怎样的宣传方法一再的强调醉驾潜在的巨大安全隐患,......


·司法鉴定评审准则是什么
      司法鉴定指的就是专业的鉴定人员利用科学技术对于诉讼案件中的相关问题进行科学鉴定的一个过程。司法鉴定其实是一个事实鉴定、科学鉴定的过程,是对于......


·精神病人会被无罪释放吗?
      精神病人会被无罪释放吗?不会,精神病杀人会被判定有罪,但可能免予追究刑事责任而释放。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杀人,经法定程......


·一、劳动合同在原单位怎么取?
      一、劳动合同在原单位怎么取?离职后劳动合同可以不用拿走。一旦劳动关系解除后,原劳动合同效力即作废,所以不拿也没有关系。在离职日即最后工作......


·哪个阶段申请取保候审有利
      哪个阶段申请取保候审有利取保候审是轻微的刑事强制措施,被告人申请取保候审的有利阶段主要有四个阶段,分别是刑事拘留阶段、逮捕后的侦查羁押阶段......


·私募基金跌破止损线怎么办?
      私募基金跌破止损线怎么办?私募基金跌破止损线怎么办?止损线,是操作者为自己设置的亏损标准。一般对于私募基金产品的设计上,最初都会设计预警线......


·增加注册资本金依据有哪些?
      增加注册资本金依据有哪些?一、增加注册资本金依据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


·怎么区别虚假诉讼罪与诈骗罪
      一、怎么区别虚假诉讼罪与诈骗罪 1、时间界定;,虚假诉讼罪,是在“民事诉讼中”的行为。诈骗罪,是在“民事诉讼以外”的行为  2、主观界定......


·一、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保险合同所涉及的个人资产主要包括保险费、保单红利、退保现金价值、养老金、保险赔款等项目。然而,这些保险合同相关个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