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广州醉驾公务员是否被免职?

一、广州醉驾公务员是否被免职?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①酒后驾驶机动车,记6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1--3个月;
  
  ②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3个月;
  
  ③醉酒驾驶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3--6个月,拘留15天以下;
  
  ④酒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拘留15天以下;
  
  ⑤一年内有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二、事业编制醉驾开除公职的规定是怎样的?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修改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综上所述,对于公职人员而言,其酒驾和醉驾除了和普通人一样,受到如上惩罚,如罚金、吊销驾驶证、拘役等惩罚,还需要被开除公职,对于他们而言这种惩罚是很严重的。因此,为了避免对于自身和他人的伤害,应该尽量避免喝酒后驾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变更监护人诉讼判决书的格式是怎么样的
      变更监护人诉讼判决书的格式是怎么样的××××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民特……号申请人:×××,……。(以上写明申请人及其代理......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有哪些?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有哪些一、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有哪些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


·民事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有哪些
      民事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有哪些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一般坚持的实“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但的是在实践中,某些比较特殊的情况下,适用的是举证责任倒......


·侵犯商业秘密罪民刑保护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侵犯商业秘密罪民刑保护的具体规定是什么?1、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民事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


·商标网上申请可以办理续展吗
      商标网上申请可以办理续展吗一、商标网上申请可以办理续展吗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到期前进行续展的,可以通过网络提出申请,但还需要寄送相......


·逾期债务利息要如何算
      逾期债务利息要如何算一、逾期债务利息要如何算逾期借款,是指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期限返还给贷款人的款项。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借款人未按......


·一般婚前老人财产如何分配
      一般婚前老人财产如何分配一、一般婚前老人财产如何分配属于再婚前取得的财产,登记在个人名下前提,就属于登记人婚前个人财产,离异时候归登记人......


·法院裁定诉前财产保全15日之内就必须起诉吗
      法院裁定诉前财产保全15日之内就必须起诉吗?法院裁定诉前财产保全不是15天内就必须起诉,是30天之内。《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


·养女有权利继承家产吗?
      养女有权利继承家产吗?一、养女有权利继承家产吗?养女是有权利继承家产的,对于养女的继承权问题:(男女平等,亲生的和收养的同等继承):1,被继......


·私募基金一定要托管吗
      私募基金一定要托管吗?一、私募基金托管基金托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基金管理人的委托,代表基金持有人的利益,随着公募基金资管业务的不断发展,基金......


·检察监督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检察监督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