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a2驾驶证没扣分需要年审吗?

一、a2驾驶证没扣分需要年审吗?持有A1、A2、A3、B1、B2驾驶证的人每年要进行审验,如果没有交通违法扣分的,电脑自动审验,不需要驾驶人到窗口办理审验手续。有交通违法扣分(少于12分)的需要到辖区内车管所、城区服务站参加不少于3个小时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后,在辖区车管所进行审验。交通违法扣分超过12分的需到支队宣教科参加不少于7天的学习和实践,并进行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到辖区内车管所进行审验。需提醒的是,驾驶人审验不收取任何费用。持AB驾驶证年审期限从每两年一次年审改为一年一次,如果驾驶证没有扣分记录的可以免检。 根据目前的规定,A、B类驾驶证每两年提交一次身体条件证明,每年参加审验一次。但根据公安部123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70条,只有记分的A、B类驾驶人才必须参加年度审验,审验时应当申报身体条件情况。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的驾驶人免予当年度审验和申报身体条件情况。二、法律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持有本条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第七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内容包括:(一)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情况;(二)身体条件情况;(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及记满12分后参加学习和考试情况。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对交通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未按照规定参加学习、教育和考试的,不予通过审验。综上所述,驾驶证的年检是针对于有扣分记录的驾驶人而言,如果没有扣分记录则不需要去年检,主要是针对于驾驶人员的身体状态、交通规则的遵守、自身交通能力的掌握等情况有个了解的情况,如果没有通过则需要驾驶人在一定时间内进行重新考核。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公司变更转让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变更转让的条件是什么?一、什么是公司转让?公司转让是指,一家公司不需要解散而将其经营活动的全部(包括所有资产和负债)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


·债权债务能公证吗
      现在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国社会不断向前,中国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个人开始进行各种商业活动,越来越多的债务债权关系出现,不论是企业还是个人经营小......


·一、 一方没离婚重婚罪的后果会怎样?
      一、一方没离婚重婚罪的后果会怎样?一方没离婚重婚罪的后果,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行政拘留停止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行政拘留停止执行的条件是什么根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19条规定,被拘留人在收拘时候或者收拘后有4种情形,拘留所建议拘留决定机关作出停止执行拘留的......


·摩托车酒驾出交通事故怎么处罚?
      摩托车酒驾出交通事故怎么处罚?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行政许可中的回避制度是什么?
      行政许可中的回避制度是什么?行政机关在实施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前,应当向社会发布听证公告。除当事人之外,与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


·回村定居的退休人员是否有权居住宅基地的建房
      1.退休人员将户籍迁回农村,并自退休以后一直居住在该集体经济组织之中,依靠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集体土地作为其基本的生活和居住保障,形成了稳定的生......


·单位能扣押员工档案吗?
      单位能扣押员工档案吗?劳动者没有达到约定的服务年限,用人单位是否有权扣押档案?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劳动者从用人单位离职,单位应当在其离职后的......


·1、固定易失证据对于婚姻一方与外遇对象来往的手机
      1、固定易失证据对于婚姻一方与外遇对象来往的手机短信内容、电子邮件内容、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如果可能应该应当委托公部证门对此类证据作固定......


·新婚姻法 非婚生子有哪些规定?
      现实生活中非婚生子的情况很多,非婚生子就是父母不是婚姻关系所生子女。我国法律是明确规定了对于非婚生子的人违反了人口于计划生育的法规,按规定需......


·在非法用工单位受伤怎么办
      有的人为了能够工作挣钱,不惜到一些非法用工的单位打工。那要是在此期间不幸受伤的话,那么此时对于劳动者来讲,在非法用工单位受伤怎么办呢?可能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