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敲着勒索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敲着勒索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这是本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不同的显著特点之一。本罪侵犯的对象为公私财物。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目的,或者索取财物的目的并不违法,如债权人为讨还久欠不还的债务而使用带有一定威胁成分的语言,催促债务人加快偿还等,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二、敲诈勒索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三、认定敲诈勒索犯罪注意哪些?
  
  1、敲诈勒索财物数额较大是构成本罪的要件。
  
  2、敲诈勒索罪和绑架罪的区别。首先以绑架相威胁,向他人索要财务的,是敲诈勒索罪;如果是绑架人质,以释放人质为条件索要财物的,或者以加害或者继续扣留人质相威胁的,索要财物的,这种情况就是绑架罪。
  
  3、敲诈勒索罪和抢劫罪的区别。在行为人实施暴力威胁抢劫财物的情形,如果行为人当场使用暴力相威胁,使受害人不敢反抗,失去抵抗能力,而当场劫取财务应定抢劫罪;在以施加暴力相威胁敲诈勒索的情形,行为人扬言将要施加暴力相威胁,从而以后索取财物的应定敲诈勒索罪。因此正确区分两罪的关键是:如果是当场施加暴力相威胁强迫当事人将来给付财务的就是敲诈勒索罪;如果是当场施加暴力相胁迫并且当场劫取财物的,按照抢劫罪定罪处罚。
  
  综上所述,不法分子敲诈勒索,金额只要达到两千元就涉嫌犯罪。刑事犯罪的成立都要从构成要件出发,从客观行为上看,犯罪嫌疑人要有威胁、恐吓的手段索要财物的表现,主观上是非法占用。构成本罪的,如果情节十分严重,法院可以判被告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医疗事故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发生医疗事故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医疗事故是指由于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违规操作,违法相关法律的规定适用假药等或者是由于重大的医疗过失导致患者的人......


·建筑工程材料合同怎么写?有哪些
      建筑工程材料合同怎么写?有哪些内容?建筑工程材料合同第一条 目的和背景条款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


·民间借贷是不是合法 民间借贷能否采取口头形式
      随着经济的发展,民间借贷活动越来越频繁,而由此也引发了不少借贷纠纷。鉴于这些民间借贷的纠纷,不少人开始怀疑民间借贷活动的合法性。那么,在法律......


·指使他人打架斗殴会得到什么处罚?
      指使他人打架斗殴会得到什么处罚?指使他人打架斗殴会得到的处罚是:如果将他人打成轻伤以上的,则构成故意伤害罪,你和打人者者要承担刑事责任,都要被......


·最新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征地补偿标准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自2015年10月......


·取保候审公安机关问询还会关押吗
      看情况:一、公安取保后,案件最终还需要经过法院审判,如果法院在审理时,法院认为被取保的嫌疑人构成犯罪且不适合判决缓刑的话,在判决后或在审判时......


·公司法人更名流程是什么?
      公司法人更名流程是什么?一、公司法人更名流程是什么?1、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进行公司法人变更预约。2、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


·土地使用证40年到期怎么办?
      土地使用证40年到期怎么办?一、土地使用证40年到期怎么办?产权到期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方法: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


·一、平顶山可以领独生子女光荣证吗?
      一、平顶山可以领独生子女光荣证吗?不可以的,但是也是有这个例外的情况的。对子女在两孩政策实施后(2016年1月1日之后生育)出生且自愿终身只生育一......


·在当今社会,虽然国家和社会人们一直倡导不允许使用童工,但是一
      在当今社会,虽然国家和社会人们一直倡导不允许使用童工,但是一些黑心的企业依然知法犯法雇佣童工。童工在当今中国的有一定的比率,童工的出现要归结......


·农村宅基地有继承权吗?继承的过户手续是什么?
      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并不能归属于个人财产领域,所以个人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并不能进行非法转让买卖和使用。那么,农村宅基地有继承权吗?在什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