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后能否要求子女赡养?
26.nj64.com 王庆磊律师
再婚后能否要求子女赡养?可以要求;首先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其次《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所以由此可知,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即使老人再婚后,子女还需要赡养老人。相关内容链接:(一)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因赡养、扶养或者住房、财产等发生纠纷,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其他有关组织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其他有关组织调解前款纠纷时,应当通过说服、疏导等方式化解矛盾和纠纷;对有过错的家庭成员,应当给予批评教育。(三)人民法院对老年人追索赡养费或者扶养费的申请,可以依法裁定先予执行。赡养义务法律责任1. 违反赡养义务的须承担侵权民事责任。侵权民事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客观要件:·第一,有侵权损害事实。赡养人违反赡养义务会造成被赡养人无饭可吃、无房可住、无衣可穿,流落街头与他乡。第二、加害行为的违法性。《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都明确规定赡养人的义务。其违法表现为不作为,即应该承担赡养义务而不去承担,加害行为的违法性是显而易见的。·第三、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赡养人不作为的违法行为直接引起被赡养人生活处于困境,生命垂危甚至死亡。主观要件: 第一、须有行为能力。赡养人有行为能力并且有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承担赡养义务。确有困难不能履行义务的可依法免除义务。第二、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养老育幼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当赡养人不履行义务时须承担民事责任。违反赡养义务造成赡养人权利受侵害,被赡养人可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判决义务人承担民事责任,即承担必要的赡养费义务。依据《民法通则》第134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中,违反赡养义务时,主要适用:停止侵害、返还财物、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对于须及时支付费用而不支付时,可要求赡养人停止侵害,立即支付;对于赡养人猎取老年人财物,造成老年人身处困境的,赡养人须返还财物,并对老年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负赔偿责任;对老年人有辱骂、体罚等行为的须赔礼道歉,请求被赡养人的原谅。2. 违反赡养义务须承担刑事责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老年人,捏造事实诽谤老年人或者虐待老年人,情节较轻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赡养义务的赡养人,违法行为的程度未构成刑法上犯罪时,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应处罚。违法犯罪行为构成刑法某一罪时,赡养人须承担刑事责任。实践中赡养人行为会构成虐待罪、遗弃罪。综合上面所说的,子女赡养老人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不管当父母在什么样的婚姻状况下都要把自己的父母抚养到老,至到死亡,所以,作为我们子女一定要好好的孝顺自己的父母,这样才不会受到世人的遣责,这也是我们应该履行的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
More>>
·离婚后买房子是否属于二套房?
离婚后买房子是否属于二套房?1、当事人的房产是不是首套房和离婚多久没有直接的关系,主要看当事人的名下有没有房产,当事人是想享受离婚后买二套房算......
·一、西安起诉离婚多长时间?
一、西安起诉离婚多长时间?西安起诉离婚的时间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
·一般情况下监视居住是不是要判刑
一般情况下监视居住是不是要判刑监视居住只是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有哪些注意事项?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有哪些注意事项?1、必须在同一单位连续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这是大前提;2、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和第40......
·江苏社会抚养费的最新政策的内容是什么?
江苏社会抚养费的最新政策的内容是什么?江苏省规定,不符合条例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分别对夫妻双方,按所......
·故意伤害罪大概赔偿多少钱?
故意伤害罪大概赔偿多少钱?一、故意伤害罪大概赔偿多少钱?故意伤害罪可以赔偿几千元到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不等。具体赔偿费用如下所述:1、医疗......
·投标参数虚假响应怎么质疑
如果参数发生明显冲突,也就是说根本不存在这样的设备,你能列出证据的话是可以要求废标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条依法必须进行招......
·苏州新区社保补缴基数最新通知是什么?
社保补缴基数实际上就是一个社区内的员工所需要缴纳的最基本的社会保险的数额,这数据通常是用员工去年的年收入除以月收入而得出的,有关苏州新区社保......
·法院不判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夫妻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此时法院不是一定就会判离婚。有的情况下可能是调解离婚,当然也有判决不能离婚的时候。那么具体来说,法院不判离婚的......
·婚姻无效与离婚之间有没有区别
在生活当中,像离婚和无效婚姻这些事情,都在我国的民法典当中有着明确的规定。其实有一部分人容易把一些意思相近的词汇进行混淆,有些人可能会认为无......
·国有企业是指由国家控制或地方政府投资的企业,相比于私企具有一
国有企业是指由国家控制或地方政府投资的企业,相比于私企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不少求职者在选择国有企业时都会将该国有企业的薪酬福利标准作为参考,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