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上诉刑事案件审理期限有多长

一、上诉刑事案件审理期限有多长《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所以,刑事案件上诉后的审理期限一般为两个月,但是存在特殊情况时,可以申请延长。需要注意的是,在存在以下情况时,案件会中止审理,中止期间的时间不会计入审理期限:1、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以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2、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致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二、刑事二审的判决可能是什么?刑事二审是上诉审程序。就是说,它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而进行的审判程序;如果没有当事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就不会引起第二审程序。不论是当事人上诉,还是人民检察院抗诉,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如果超出法律规定的期限,即使提起上诉或者抗诉,也不能引起第二审程序。(1)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2)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3)原判决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4)第二审法院发现第一审法院的审理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之规定的诉讼程序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刑事二审一般情况下需要在2个月之内就审结完毕,不过对于那种可能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有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那么在经过高级人民法院的批准之后,可以适当的延长2个月。而要是存在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话,那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也是可以再延长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竹溪县征地补偿外嫁女儿可以享受吗?
      竹溪县征地补偿外嫁女儿可以享受吗?现在,国家都在进行大改造的任务,因此很多的人们对于现在国家的征地的范围以及征地的标准非常的关注。在征地的......


·劳动合同到期是否有经济补偿金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


·诉讼参与人的范围包括哪些
      诉讼参与人的范围包括哪些以下人员是承担诉讼职能的诉讼参与人:1、刑诉诉讼参与人包括:当事人(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


·非法集资钱追不回来怎么办?
      利益的驱使让各种变相的非法集资总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也让民众不明所以被眼前的高额利润所蒙骗,身陷其中的百姓醒悟时,既觉得丢人,又担心非法集资......


·股权质押是好是坏?股权质押的条件有哪些?
      股权质押是好是坏?股权质押的条件有哪些?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股权质押是权利质权的一种。......


·介绍卖淫罪判刑是多少年?
      介绍卖淫罪判刑是多少年?根据刑法第359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


·儿媳妇需要在放弃继承权吗?
      儿媳妇需要在放弃继承权吗?1、儿媳妇没有法定的继承权,但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则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2、法律依据:《继承法》第十条......


·五证不全的房产可以买吗
      在现实的购房过程中,开发商往往在房屋五证还未齐全时,就开始向外出售商品房,而作为购房者,可能是考虑到五证不全的房子其价格必然比较优惠的因素,......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不赔偿多少给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不赔偿多少给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满30天后的次日开始向你支付双倍工资。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


·有期徒刑最少几年 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有期徒刑与无期徒刑相比,最显著的一个特征就是具有一定的刑期限制,否则就与无期徒刑没有什么差别了。在对单罪进行处罚的情况下,有期徒刑的最高刑期......


·保定合同终止效力律师有什么专业解释吗
      您有过商业往来的应该很清楚,合同的签订是有时效期限的。一旦过了这个期限,那么合同等于就是作废处理了。一般在合同签订时,在合同的内容里面就应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