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房产按揭没还完怎么办

离婚房产按揭没还完怎么办在双方离婚的时候,双方可以就房屋的所有权进行协商处理,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房屋归一方所有,并由该方继续还贷,给另一方首付部分和婚后还贷部分,以及该部分的增值一半的补偿。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一方在婚前已经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向房地产公司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即在婚前就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婚后获得房产的物权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故离婚分割财产时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相对比较公平。对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应考虑配偶一方参与还贷的实际情况,对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在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所有的基础上,未还债务也应由其继续承担,这样处理不仅易于操作,也符合合同相对性原理。婚前一方与银行签订抵押贷款合同,银行是在审查其资信及还款能力的基础上才同意贷款的,其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合同相对人,故离婚后应由其继续承担还款义务。对于婚后参与还贷的一方来说,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离婚后房贷谁来还?1、当房屋产权仍未确定时首先还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子法院一般是不会判决的,至于属于谁,要到按揭付清取得所有权后,由离婚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且双方都主张该房子所有权,则可在双方已付款基础上进行竞价,即出资多的一方获得所有权。若协商无果,可通过诉讼解决。2、房贷是一方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结婚前,夫妻一方个人出资按揭支付了全部房款,并在结婚前取得房屋产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该房屋属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注意:因为是婚前取得房屋产权,所以即使结婚后是以按揭的方式继续以个人财产支付贷款。或以夫妻共同财产支付贷款或部分以个人财产支付、部分以夫妻共同财产支付贷款的。不论在离婚时,按揭款是否支付完毕,离婚时房屋的所有权仍归原购房方所有。若婚后夫妻用共同财产还贷,则只是在夫妻之间产生了债权债务关系,不改变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公平裁判。2、当房屋产权已确定时,房贷是夫妻共同债务,需两人共同偿还双方在结婚前共同出资购买房屋及结婚后以一方名义或夫妻双方名义购买房屋,以按揭方式支付房款,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房屋产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属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两人离婚了,这个债务仍然需要夫妻二人共同来负债,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也是可以由其中一方来进行偿还的。只不过这种约定只对夫妻之间具有约束力,对银行没有约束力。离婚对于正在还贷的房子也是可以进行财产分配的。可以根据现市场价,估算出房子的总价,然后有房屋所产权的一方把令一半价格给到令一方,就可以了。离婚时,只要是夫妻财产原则人上是平均分配,一人一半,婚前财产不参与分割。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夫妻两年不在一起自动离婚?
      夫妻两年不在一起自动离婚?一、夫妻两年不在一起自动离婚?分居两年以后,婚姻关系不会自动解除。在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过程中,一般会先进行调解,......


·刑事自诉案件合同手续主要有哪些
      刑事自诉案件合同手续主要有哪些一、刑事自诉案件合同手续主要有哪些?1、自诉状一份,并按照被告人人数提供副本(需签名);2、自诉人身份证复印件......


·分居后获得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要是在婚姻关系期间分居的话,那么通常就是各自生活各自的,此时相当于彼此没有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了,那么一方在分居后获得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


·一、车辆报废补贴标准是多少钱?
      一、车辆报废补贴标准是多少钱?具体以当地执行标准为准。一般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范围及补贴标准为: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的半挂牵......


·实收资本和注册资本是否一致
      实收资本和注册资本是否一致?实收资本和注册资本一般是一致的,用人单位是不能虚报注册资本的。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


·买房落户首先要有一份稳定的工作
      买房落户首先要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且该工作属于当前城市,有些非本市户口的人想要落户买房首先就是找一份当前城市的工作,这样就可以在进行买房的操作......


·遗嘱和法定继承人有区别的如何
      遗嘱和法定继承人有区别的如何1、概念不同法定继承是指按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遗嘱继承是指按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


·如果工厂倒闭社保怎么办
      如果工厂倒闭社保怎么办1、工厂缴纳到何时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


·帮别人带孩子法律责任由谁承担?
      帮别人带孩子法律责任由谁承担?1、帮别人带孩子法律责任由孩子的监护人与带孩子的主体承担,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将孩子托付给他人英照顾,此时与就形成了......


·继承人证明怎么开
      随着社会的发展,个人财富也得以累积,由于财产巨大等原因,被继承人需要提供相应的合法继承人证明才能获得财产继承的权利。那么继承人证明怎么开呢?......


·农村离婚财产起诉的程序是怎样的?
      ?最近几年,我国的离婚率居高不下,就连相对传统的农村,离婚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夫妻双方处理离婚事情的时候,很容易在财产分配上发生纠纷。如果协商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