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般会认定商标恶意抢注侵权吗?

一般会认定商标恶意抢注侵权吗?商标抢注是一种事实认定行为,一般为撤销该商标的所有权,重新认定原始拥有人的商标所有权。一般不会承担其它的侵权责任。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商标局可以作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具体规定:2、第四十七条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3、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宣告无效前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标注册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4、依照前款规定不返还商标侵权赔偿金、商标转让费、商标使用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恶意抢注商标被驳回的情形1、对恶意攀附他人商誉、抢注较高知名度商标的申请予以驳回。具有攀附他人商誉的不正当意图,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易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商标局依法予以驳回。2、对大量抢注通用名称、行业术语等具有不正当占用公共资源意图的商标申请,予以驳回。具有不正当占用公共资源意图,扰乱正常的商标注册秩序,易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商标局依法予以驳回。3、对申请注册名人姓名商标等他人在先权利的恶意商标申请,从严审查,主动予以驳回。易使社会公众对商品或服务来源产生误认,商标局从严审查,均主动予以驳回。4、针对同一企业的恶意反复抢注、连续抢注的商标申请,从严审查并参考在先异议、无效宣告案例予以驳回。5、具有明显的复制、抄袭他人高知名度商标的故意,属于具有主观恶意大量注册囤积商标的行为,不具备注册商标应有的正当性,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该商标被商评委依法宣告无效。此后,该申请人又再次申请注册完全相同的商标。商标局在审查时认定其属于针对同一企业的反复恶意商标抢注行为,参考在先无效宣告理由,认为该申请行为扰乱了商标注册秩序,违反公序良俗,予以驳回。6、商标局还集中处理了一批恶意囤积、恶意攀附他人商誉的商标案件,遏制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恶意注册行为。综合上面所说的,商标恶意抢注是属于违法的行为,但是一般不会有什么法律的责任,但是对于商标权利人胜出的话,那么作为恶意抢注者就必须要赔偿商标权利人所有的损失,具体金额就要看实际情况是怎么样的,所以,别人的产品千万不要乱用,不然自己也会受到处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四川省莲藕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四川省莲藕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我们都清楚,在国家进行现代化建设和城镇化建设,需要征用农民的土地进行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为了保障农民的收......


·父母债务需要由子女偿还吗
      父母债务需要由子女偿还吗我国法律没有父债子还这种规定的。也就是子女没有义务给父亲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除非子女继承了父亲的遗产,那么同时是继承......


·一、昆山市最新醉驾处训是怎么样的?
      一、昆山市最新醉驾处训是怎么样的?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


·发明和实用新型一起申请的好处?
      发明和实用新型一起申请的好处有哪些一、发明和实用新型一起申请的好处有哪些?1、保证申请人尽早获得专利授权、取得专利证书。我们知道,实用新......


·没有遗嘱房产《民法典继承编》规定的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没有遗嘱房产《民法典继承编》规定的继承顺序是怎样的一、没有遗嘱房产《民法典继承编》(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的继承顺序是怎样的?第一顺序......


·一、买房子3年开发商未签订合同怎么办?
      一、买房子3年开发商未签订合同怎么办?买房子3年开发商未签订合同可以私底下找到房屋的一些开发商来听听协商,或者是让法院进行起诉。买房子的时候需......


·夫妻协议离婚的手续是怎么进行的
      不管是选择协议方式离婚还是诉讼方式,对于离婚夫妻而言此时都是有一定的手续需要办理相应的。当然,对应不同的离婚方式具体要办理的手续显然就是不同......


·几千元网贷不还会怎样?
      几千元网贷不还会怎样?目前,网贷这个行业在我国已经发展得十分繁荣了,通过网络渠道进行贷款十分便捷,可以解决一部分资金周转困难人员的问题。不过......


·被打轻伤怎么办
      一般来说,受害人遭受他人的殴打这种故意行为,其殴打造成轻伤,则视为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可以根据伤者情况,医院所出示的伤情检验报告,来判定相关......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内容有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内容有什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内容有什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改革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合......


·被告人认罪律师无罪辩护是否可以?
      被公诉机关起诉的被告人在开庭之前可能还一直坚持否认诉讼指控的犯罪行为,当律师开始准备为其进行无罪辩护的时候却又在审判的过程中承认了所有的行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