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汽车购销合同的交车时间没约定怎么办

汽车购销合同的交车时间没约定怎么办 一、汽车购销合同
  1、汽车购销合同包括了以下条款:
  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汽车产品的型号、规格、质量、数量、选装件数量和型号及生产厂家、交货期限,这是汽车购销合同最基本的内容。
  2、交货期限应具体规定交货的日期,如果延期交货,汽车制造商应承担全部的经济责任;如果经销商没有按期接受货物,则要承担货物损失的风险。
  具体规定交车的方式。如果用户自行到厂提货,应规定接车的手续;如由厂家实行送货或代运,应在汽车销售合同中注明送货的地点或到站名称及收货人。收货费用应写明是包含在售价当中还是在售价以外另行计算。明确所购车型的外部色彩(或图案等),如用户对汽车的外部色彩或图案、文字有特殊要求时,应在汽车销售合同中注明,所需费用经双方协商后,也应当在合同中注明。
   二、没约定交车时间合同是否有效
  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达一致,即合同成立,况且交车时间不是合同的必备条款。一般合同成立即有效。所以即使没有约定交车时间也是有效的,因为其没有违反合同无效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没约定交车时间怎么办
  可以补充协议。协议不成,出卖人有权随时交货,买受人也有权随时要求交货,但都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严格而言,合同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未尽事宜,或者合同履行过程新发生的情况而另外进行的约定。
  效力方面
  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补充合同和正式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补充合同中与原合同相冲突的条款,补充的条款优先。
  2、合同本身就是公民、法人自由意思的表示,只要不违反禁止性或者限制性规定,都可以协商。
  注意
  1、补充协议的当事人应当与原合同当事人严格一致。
  2、补充协议的形式应当与原合同一样完备。
  3、严格防止与原合同发生内容矛盾。
   汽车购销合同的交车时间没约定合同也是有效的,这一点您可以放心。没有约定交车时间可以合同签署后再补充协议,但是补充协议与之前的合同不能矛盾。对于汽车购销合同的交车时间没约定的情况还有疑惑的可以咨询莱芜律师,让他们来为你们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防控疫情期间工资怎么算的
      防控疫情期间工资怎么算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


·p2p非法集资的风险有哪些?
      p2p这个词对于这两年爱好理财的人来说应该并不陌生,对于手上有许多闲钱没有地方花的人来说,买一些理财产品那简直是最好不过的选择了,什么都不用干,......


·公司变更法人章程怎么修改?
      公司变更法人章程怎么修改?公司变更法人这样的问题,对于很多公司来说都是备受关注的,那么对于公司变更法人章程以及公司章程更改相关资料也是非常......


·酒后无证驾驶怎么判
      酒驾加无证驾驶的,属于两个个交通违法行为,要被分别予以处罚并按规定予以合并执行。对酒驾行为,可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如果是酒驾营运机动车......


·2023最新盗窃罪量刑标准浙江
      在判断是否构成盗窃罪的时候,除了要有具体的盗窃行为外,同时还要看是否达到了规定的数额标准,对于大多数盗窃行为而言如果没有达到规定标准的话,那......


·刑事拘留26天没放人是报批捕吗?
      一、刑事拘留26天没放人是报批捕吗?刑事拘留26天没放人并不一定是报批捕。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是37天,如果在37天内检察院不批捕的,公安机关应该立......


·被告人不认罪辩护词如何做?
      在刑事案件中,虽然被告人作为犯罪嫌疑人,但刑事诉讼法是允许他们有自己的辩护律师的。虽然通常情况下公诉的犯罪嫌疑人是有罪的,但是被告方仍有权利......


·民事诉讼参加人包括了哪些
      民事诉讼参加人包括了哪些一、民事诉讼参加人包括了哪些民事诉讼诉讼参与人包括:诉讼参加人,包括当事人(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和诉讼......


·诉讼时效延长中断中止案件的适用情形分别是什么?
      诉讼时效延长中断中止案件的适用情形分别是什么一、诉讼时效延长中断中止案件的适用情形分别是什么?一)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1、提起诉讼2、当事......


·什么叫判刑三年缓刑四年
      判刑三年缓刑四年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不必坐牢。缓刑四年就是同时设定四年的考验期限,如果在四年内表现良好,则不再执行坐牢三年的刑罚,如......


·串通投标罪最新立案标准
      串通投标罪最新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