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股东离开公司保持股份吗?

股东离开公司保持股份吗?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3、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4、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限制规定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东持有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但《公司法》又对股份转让作了如下几方面的限制: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3、国家股的转让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4、除法定情形外,公司不得为本公司股份的受让人,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抵押权的标的。5、股东在法定的“停止过户期”的时限内不得转让股份。根据《公司法》第140条规定,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6、国有企业买卖上市交易的股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我国《证券法》第83条规定:“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控股的企业买卖上市交易的股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企业也分为了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过发售股权以及发售债权等方式来进行集资,股份的持有者是可以根据自身的意愿将股份进行转让,当进行股份转让时也是需要通过股东大会成员的同意后方可执行,同时也会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来保障双方的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工程转包可收管理费吗
      不能。禁止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转包是违法的。转包给个人或者其他公司也是违法的。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


·民事诉讼法期间计算单位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期间计算单位是什么民事诉讼期间以时、日、月、年作为表示单位。民事诉讼期限开始日,从有关的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接收了有关法律文书或诉讼......


·一、穿拖鞋开车出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吗?
      一、穿拖鞋开车出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吗?穿拖鞋开车出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穿拖鞋开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并不是保险公司免......


·公职人员的职务犯罪划分哪几类?
      职务犯罪划分哪几类(一)职务便利类犯罪:1、该类犯罪是企业高管职务犯罪中危险性最高,也是数量最高发的犯罪,其客观上表现为贪污、受贿、挪用、自我交......


·个人所得税退税需要什么标准?
      个人所得税退税需要什么标准?个人所得税退税标准是因人而异的,需要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计算。申请退税的常见情形主要有七项:1、上年度综合所得年收......


·如果离婚财产怎样分割?
      基本上每一个离婚的家庭都会涉及到一些关于离婚财产分割、孩子的抚养权等类似的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能进行很好的解决的话一般来说是不可能进行协议离......


·吊销的分公司签合同谁承担责任?
      吊销的分公司签合同谁承担总责?分公司被吊销执照后所签的买卖合同,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由总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


·承揽合同工作成果风险的承担
      承揽合同工作成果发生毁损、灭失的风险的承担,应区别情况,有以下三种承担情况:一、承揽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在没有交付给定作人之前毁损、灭失的,灭失......


·用人单位在辞退老员工怎么赔偿
      用人单位在辞退老员工怎么赔偿一、用人单位在辞退老员工怎么赔偿如果公司是合法解除,公司不需要赔偿员工,如果公司提出员工协商解除,应当向员工......


·孩子欠的债务父母有义务还吗
      孩子欠的债务父母有义务还吗成年子女是完全行为能力人,责任自已承担。成年子女自己欠下的钱,债权人(债主)只能让这个成年子女还,不能要求这些人的父......


·捡到遗失物不还有什么后果
      捡到遗失物不还有什么后果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人人有责,我们都知道捡到的东西要物归原主,但是有时很多人面对于天上掉下的馅饼还是无法抗拒,即使是得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