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新买的房子不住也要交物业费吗

新买的房子不住也要交物业费吗小区的物业服务费主要是公共性服务收费,包括公共设备、设施的日常运行、维修和保养,绿化管理、保安、保洁等,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入住,即使房屋空置也应交纳相应费用。共有部分与专有部分具有紧密联系,每一个业主都从物业服务企业对于共有部分的管理与保养中受益,物业费的交纳义务对全体业主而言是均等的,否则,物业服务关系稳定性和确定性将会被打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物业费按什么面积收费住户在第一次交纳物业管理费时,通常会有一种感觉,物业管理核定的计费面积远远大于自己房屋的使用面积。那么,物业管理的计费面积是以什么面积为标准呢?通常情况下,物业管理的计费面积是以房产证上标明的建筑面积为准,这个建筑面积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套内建筑面积,另一部分是公用分摊面积。对于还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暂时以开发商与购房人签定的购房合同上的销售面积为准;最后以房屋测量部门实测的面积并写入房产证的建筑面积为准。当前,在一些城市,为了避免商品房销售中的面积纠纷,规定按套内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来销售住宅,即通过提高单价、总房款不变,消费者明明白白买房,所买面积更加清楚明了。这样的住宅,物业管理计费面积就是以销售时规定的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为准。买房的时候对于房屋的面积一定要搞清楚,一般房产证上面的面积并不就是实际可以使用的面积,其中还包括了公摊部分。但是在各种缴费的时候,虽然公摊面积不是自己私有的,但也需要承担费用。就比如说,在交纳物业费的时候往往都是按照房产证上面记录的面积来计算的。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农村房屋离婚财产分配原则是什么?
      一、农村房屋离婚财产分配原则是什么?1、双方结婚登记之后,一方家庭为子女结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居住的。按照《婚姻法解释(二)......


·农村宅基地可以退出,要房还是要钱?
      一、直接钱补如果农民愿意将自家宅基地退出,会根据宅基地面积以及国家补贴标准,给予一定的金额的现金补贴。其实,说起直接补钱,有的农民很高兴。......


·一、生活困难可以降低抚养费吗?
      一、生活困难可以降低抚养费吗我国婚姻法及婚姻法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在司法实践中,就抚养费的变更多以......


·商标注册费用是多少?
      商标注册费用是多少?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是多少年?注册费用按类别按个数收取,每类每个商标费用:1、一般商标每件300元(十年有效期,含十年的费用......


·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辞退还需要补偿吗
      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辞退还需要补偿吗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辞退,可不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但经济补偿金还是要支付的,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


·非员工工地死亡赔偿标准是怎么计算的
      1.丧葬费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2.一次性救济金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


·诉前财产保全保几年以后必须解除
      诉前财产保全保几年以后必须解除?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


·限制减刑的情况包括有哪些
      一、限制减刑的情况包括了什么限制减刑是2011年的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的内容,限制减刑的适用主体有三类:1、被判处死缓的累犯;2、因故意杀人、强奸、抢......


·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些
      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些土地是国家的,但是您可以依法获得土地使用权,但是土地使用权的取得过程是十分的严格的,而且您在获得土地使用权以后,......


·认定劳动关系要做的工作有哪些
      您都知道,在进入公司就职之前,是需要与公司签订一份劳动合同的,这是为了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员工并没有签订劳动合......


·法定节假日加班必须给工资吗?
      一般来说用人单位需要安排员工加班的,需要经过员工的同意,当然特殊情况下也会不用经过同意的,但无论如何在员工听从了加班安排之后,用人单位都是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