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财产未举证应如何举证

离婚财产未举证应如何举证
  
  可以提交共同财产和房产的等证据。房产实践中这方面需要收集的证据主要是两类:一是房屋属于共同财产,但产权证在对方手里;二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偷偷购置房产,另一方不了解具体情况。如果当事人只知道存款在哪个银行,但不知道帐号及数额,可以申请法院去调查。
  
  一般而言,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证据关系到能否判决离婚,而共同财产的证据直接影响当事人分割财产多少的问题。
  
  (一)房产实践中这方面需要收集的证据主要是两类:一是房屋属于共同财产,但产权证在对方手里;二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偷偷购置房产,另一方不了解具体情况。
  
  如果是第一种情况,当事人既可以自己去查询,也可委托律师调查取证,去房产部门调查该房屋的产权档案,相关资料由房产部门盖章确认。
  
  如果是第二种情况,当事人需要将该房屋的位置及登记名字搞清楚,如果是以对方名字登记的比较容易查到,如果不是登记在对方名下,则当事人还需证明对方是该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如果只知道该房屋存在,但不知道具体位置,就应当留心对方的行踪,细心调查获取线索。
  
  (二)存款夫妻虽然共同生活多年,但有的当事人不知道自己家存了多少钱,在哪个银行存的,于是取证就成了难题。
  
  如果当事人只知道存款在哪个银行,但不知道帐号及数额,可以申请法院去调查。
  
  如果对存款的银行、帐户、数额等一概不清,法院就难以帮助查询,也无法支持相关诉求。
  
  (三)股票、基金等有价证券查询一方当事人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股票、基金方面的证据,也需要申请法院调取。一般需要申请人提供股票、基金开户的证券公司、资金帐户等信息。
  
  如果对相关信息一概不清楚的话,法院同样难以调查到相关信息。
  
  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时效
  
  协议离婚对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有争议的,应当适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二)第八和九条的规定,不应适用婚姻法第四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这些规定的立法本意是就诉讼离婚而言,司法解释一的第三十一条规定 “出现《婚姻法》第四十七条情况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但如果在协议离婚中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就不应当适用“两年”的时效规定,而应适用司法解释二的第八条和九条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和“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即诉讼时效为“一年”的规定。
  
  综上所述,婚姻自由以后,我国的离婚率也在不断的上升,双方办理离婚的时候不仅要对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分割,离婚财产也要进行均等分割,如果选择起诉的方式分割离婚财产的,那么可以通过举证来进行对共同财产的分割。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我国是一个法制化的国家
      我国是一个法制化的国家,为了对劳动者的权益进行保护,对于工伤待遇标准做出了一系列详尽的规定标准。对于工伤鉴定以及赔偿之后的程序许多人并不十分......


·醉驾在法庭上自辩要怎么说?
      醉驾在法庭上自辩要怎么说?敬爱的法官:经过法庭教育,我深刻地认识到我这次醉驾的严重危害。我感到非常幸运:假如警察叔叔没及时发现我喝醉酒并迅速......


·除斥期间可以约定吗
      除斥期间可以约定吗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不同,除斥期间是针对形成权行使的一个期间。对于形成权,必须在除斥期间的范围内行使,否则就不能再行使该项权......


·撤销赠与的条件是什么?
      撤销赠与的条件是什么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


·农民工欠薪无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农民工欠薪无劳动合同该怎么处理农民工欠薪无劳动合同可以向各地劳动执法部门举报,劳动部门的执法监察人员会帮助协调解决;也可以到各地的劳动争议仲裁......


·单位工程验收结论由谁填写
      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该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


·一、离婚抚养费合同怎么写?
      一、离婚抚养费合同怎么写?离婚抚养费合同甲方(男方):乙方(女方):甲、乙双方于_________登记离婚,现就离婚后对子女_________的抚养事宜,......


·高空坠物未马上坠落伤人无法找到元凶怎么办?
      行人路过高楼遇飞来横祸遭高空坠物砸伤,因高空坠物未马上坠落无法确定直接责任人,不能指明直接肇事者,只能将事发地点附近高楼业主、住户和承担物业......


·婚前房屋赠与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婚前房屋赠与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法律中对于婚前房屋赠与合同的注意事项的规定《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


·相对不起诉后是否可以行政处罚?
      相对不起诉后是否可以行政处罚?相对不起诉后是否可以行政处罚?相对不起诉后是可以行政处罚的。不受到起诉,因为检察院认为其罪行尚不构成犯罪,......


·行政处罚再次违法是否还可以进行立案受理?
      在我们国家的行政处罚当中,是存在这一事不再理的原则的,但是现实生活当中,普通的老百姓,他们对于法律知识并不是特别的了解,对于一事不再理,并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